《到底谁剽窃了谁》
本帖最后由 黑蜂寨 于 2016-10-14 11:02 编辑何谓剽窃?按《现代汉语词典》解释:剽窃,指抄袭(别人的思想或言词);采用(他人创作的作品)而不注明其来源。
一、起因
2016年9月28日,一位ID叫 “武陵源2” 的在本论坛本版发表了一篇《养蜂就要养强群》的大作。不久被一位ID叫 “吴辉” 的蜂友发现并指出:该作全是从多篇养蜂文章中掐头去尾、东凑西拼而成,其中 “二不贪” 是剽窃 ‘黑蜂寨’ 《养蜂十大误区》的内容,且一字不拉,连标点甚至括号都原封不动照搬。当 “吴辉” 向楼主 “武陵源2” 提出质疑时,“武陵源2” 一口咬定该文是他的原创,绝非抄袭,他并强调:“我是2009年发表在新浪网上的,后来很多人转载。文名:养蜂十禁忌 (2009-09-22 17:27:03)。二不贪的内容是我2009年就发到新浪网上的博客文章(见《养蜂就要养强群》的跟贴 27楼、44楼);我2009年的文章确有据可查(见《养蜂就要养强群》的跟贴 51楼)。只要是别人的我都会注明转帖或引用,毫无例外(见《养蜂就要养强群》的跟贴 49楼)。当 “吴辉” 提出可否与原创作者 “黑蜂寨” 对质? “武陵源2” 回答:“奉陪!看看谁是谁非。”
这二位,一位提出抄袭的质疑,另一位坚称绝对是他本人原创,并有据可查。到底谁是谁非,现将两篇文章网址联接出来:
1、《养蜂十大误区》 黑蜂寨发表于 2010-12-26
网址:http://www.xsbee.cn/forum.php?mod=viewthread&tid=22307&extra=
2、《养蜂就要养强群》武陵源2发表于2016-9-28
网址:http://www.xsbee.cn/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42345&extra=page%3D3
二、说明
经对照,上述两篇文章,“武陵源2” 文章中的 “二不贪” 的确与“黑蜂寨”文章中某段内容如出一辙。
1、从两篇文章发表的时间来看,“黑蜂寨” 发表于2010-12-26,“武陵源2” 发表于2016-9-28。“黑蜂寨” 的文章早于 “武陵源2” 文章整整 6年。
2、然而 “武陵源2” 一口咬定该文就是他的原创,他2009-09-22 以 “养蜂十禁忌” 为文题,早发表在他的新浪博客里,并有据可查(见上)。从他回辩的时间节点上,“武陵源2 ”的文章要早于 “黑蜂寨” 文章近 1 年。
三、甄别
不容置辩,“黑蜂寨” 与 “武陵源2” 二人当中必有一个是剽窃者,到底谁是 “李鬼” ?这需要论坛管理者根据事实进行甄别。从公正立场上来说,绝不能以发表时间前后为准则,也不能以当中一位辩说2009年早发表在博客上来下定论。甄别其实很简单,最有效和最有说服力的方法就是请 “武陵源2” 将2009年新浪博客上文章联接上来,如果职别不够无法联接,就复制博客中该文的网址上来,让论坛管理者和广大蜂友一睹庐山真面目。
如 “武陵源2” 2009年新浪博客中确有该文,经管理者报网警从后台查验并非后期加塞进有争论的内容,事实面前 “黑蜂寨” 是剽窃者。
如 “武陵源2” 提供不出2009年新浪博客的内容,事实说明 “武陵源2” 是剽窃者。
四、处罚
人来到这个世间,作为社会的一份子,除了法律的硬性约束,还有宗教触及灵魂的软性约束,如果这两样还不能让某些人安分守己,那么与生俱来的耻辱心是人就必须具有的,这种淳朴美好的道德遗风,已在人与人之间形成了一种无言的契约:以偷为辱,以奸为耻……正因为这种精神契约,才使得人心向善,社会变得美好和谐。懂得珍惜这种契约的人是高贵的,破坏这种契约的人是无耻的,破坏者会使得社会(论坛)失序,受伤者有口莫辩,要付出诸多精力去应对澄清。因此,破坏者理应付出相应的代价。
但话说回来,如果是一般人抄袭,被人发觉后,与生俱来的羞耻心会让其变得沉默无语……对这种知耻而深疚的抄袭者应当给予宽容,人免不了会犯错,知错能改就好。
本次剽窃事件完全不同,性质甚至十分恶劣。依据是:
如 “黑蜂寨” 是抄袭者,他明知自己抄袭了他人文章,却要在此发文请求论坛甄别,企图将脏水泼向对方,浪费网络资源,玩弄忽视管理权责,连基本道德底线都不存在,其行径实在令人不齿。
如 “武陵源2” 是抄袭者,他明知自己抄袭了他人文章,却一口咬定文章就是自己的原创,并振振有词、若有其事地说有早年的博文为依据。企图抹黑原创作者,说谎时脸不改色心不跳,人类的知耻之心已荡然无存,其行为着实令人汗颜。
鉴于上述原因,为了净化养蜂论坛,给广大蜂友营造一个安静的交流环境,留住经验丰富且薄有贡献的新老蜂友,务必清除论坛污秽。无论是 “黑蜂寨” 还是 “武陵源2”,一经查出谁是剽窃者,论坛应永久封其ID,并在本论坛发文昭示其人嘴脸。
五、后语
老美总枉费心机在南海搅局,论坛总有那么几个人(不排除黑蜂寨在内)居心叵测,自作聪明地在论坛设局搞事:先注册几个ID,等过了些时日有权限发言时,就在论坛使用阴招……其实那些当别人是傻子的 “二货” 本身就是大傻子。三岁孩子都可以看出的雕虫小技还玩什么玩?其结果只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因为举头三尺有神明,我想广大蜂友不愿看到本论坛浊水横流,更愿意看到这里风清日丽,一片祥和。
黑蜂寨 /2016-10-11日 说得好赞一个 只要注明出处,抄袭别人好经验并传播是好事。但颠倒是非就太可恶了。 说得好,赞一个 挺你,黑蜂寨! 黑哥,支持你 黑哥,支持你 支持黑哥, 这事必须支持,净化论坛! 支持黑蜂寨声明,人贵有知耻心。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我觉得都是好经验,各有千秋,既然发表让大家学习,不必太较真啦。 挺你,老黑。。。。 从文章来看,楼主,主要强调的是“二不贪”,那其它内容呢?抄袭和引用是有差别的,若仅是这一条顶多算引用,正规论文在最后参考文献哪里写下,不是正规论文至多写下转自网络之类的就行
支持黑蜂寨,人要知耻。 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