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stevez
你的意思是说,人家在论坛行骗,你还不让上当的蜂友在论坛上做声?人家楼主又没说要论坛已此把那个人的帐户,言论什么的给禁止做出什么处置!只是在论谈上公布出来而就你却这样,就不怕有姑息养奸 ...
yu112ok 发表于 2013-1-24 09:02 http://www.xsbee.cn/images/common/back.gif
怪哉~碰到鬼了,你娘生你三只眼哦,我哪儿说:不能在论坛说?我只是不要他们打擂台赛,得饶人处且饶人,你却在那儿扇风点火,为恐论坛不乱了,是何居心? 我是版主这贴也给下沉,奈何!所以我这素质做不了. 本帖最后由 好人做到底 于 2013-1-25 21:09 编辑
十三少,得饶人处且饶人吧,再说了,你即便是不依不饶又能怎样?论坛也裁决不了呀。再再说了,你把事情这么一说,那个什么老师的信誉估计也伤的不浅了,何况他也表了态可以补发王了,何必再两败俱伤下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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