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龙虾养殖热潮前所未见的现象_小龙虾养殖热潮前所未见

小龙虾养殖热潮前所未见的现象_小龙虾养殖热潮前所未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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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小龙虾养殖热潮前所未见

小龙虾养殖热潮前所未见的现象

其实,小龙虾对养殖水质的适应能力并不强、对养殖环境的要求还比较高、而且抗病能力并不强,甚至可以说是比较弱的,在养殖过程中不是没有疾病的危害,而是可能受到多种疾病的严重危害。更令人遗憾的是,对于小龙虾的多种病害,目前尚无良好的防控对策。

在欧洲,早在150年前的科学工作者就开始关注小龙虾的病害问题了。下面仅列出几类对人工养殖小龙虾比较严重的疾病,供小龙虾养殖业者在制定防病措施时参考。

1、病毒性疾病

已经有研究结果证实,小龙虾体内中存在有多种病毒,部分病毒是可以导致包括其他多种对虾在内的其他水生动物的大量死亡的致病性病毒。攻毒实验研究结果也已经证明,部分种类的病毒对小龙虾是具有高致病性的,在这部分高致病性病毒中就包括了已经引起世界范围内对虾养殖业巨大损失的白斑综合症病毒(WSSV)。早在数年前,我国的研究人员为了研究对虾的白斑病毒综合征而选择小龙虾作为模式感染生物,探讨了WSSV对小龙虾的感染状况,结果证明了小龙虾对WSSV非常敏感,现在有些研究者已经将小龙虾作为研究对虾白斑病毒病的模式生物在使用。还有人通过对小龙虾饲喂有病毒感染的对虾组织,证明了可以将对虾白斑综合症病毒病传染给小龙虾,并且导致小龙虾患病毒病死亡,其死亡率甚至可以高达90%以上。

迄今为止,从小龙虾体内发现并报道的属于脱氧核糖核酸和推定的脱氧核糖核酸病毒有:核内杆状病毒(类杆状病毒)包括:①红螯螯虾杆状病毒(CqBV);②雅氏螯虾杆状病毒(CdBV);③贵族螯虾杆状病毒(AaBV);④海盗螯虾杆状病毒;⑤白斑综合征病毒(WSSV)。类病毒包括:①雅氏螯虾系统类细小病毒(CdSPV);②寄生红螯螯虾鳃上的推定类细小病毒;③产卵死亡病毒(SMV)。

属于核糖核酸和推定的核糖核酸病毒有:双RNA病毒包括:①传染性胰脏坏死病毒(IPNV);②红螯螯虾呼肠孤样病毒(CqHRV)。托蒂样病毒包括螯虾盖蒂病毒样病毒(CGV)。

现在还没有治疗甲壳动物病毒病的有效方法,最好的对策就是严格管理措施,避免病毒感染虾群。在小龙虾养殖和病毒性疾病的防控方面,人们面临的一个严重问题就是处于天然环境中的小龙虾体内大多携带各种病毒性病原生物,养殖业者要获得无病毒感染的小龙虾种苗是比较困难的。如白斑综合征病毒、黄头杆状病毒、托拉病毒、肝胰腺细小病毒和杆状病毒等,这些病毒性病原生物在天然环境中的多种虾体内都是经常可以观察到的。小龙虾养殖产业的持续需要从天然条件下获得大量野生亲虾用于繁殖,因此,小龙虾养殖业者为了获得没有病毒感染的苗种,需要借助先进的诊断技术,因而就需要增加一定的生产成本。从这个方面来看,小龙虾的养殖业者如果能良好地把握小龙虾的生命周期,一旦在自己的养殖系统中放入适量的未被病毒感染的亲虾,就不需要不断地从野外捕捞可能已经被病毒感染的野生亲虾补充,可以有效地避免因为补充亲虾而将病毒带入自己的养殖系统中。当然,对于小龙虾水产养殖系统而言,带病毒的亲虾并不是传播病毒性疾病的唯一传染源。其他的传染源还包括供水水源中的病毒、环境中的带病毒宿主(例如野生螯虾,其他携带的病原生物能感染养殖小龙虾的甲壳纲动物甚至水生昆虫等)。在小龙虾养殖过程中,放养无病原生物的虾苗,并且进行严密的检疫控制和科学管理,已经被证明是十分有效的控制病毒疾病的措施。

有大量的研究结果表明,白斑病毒病已经成为海、淡水养殖对虾或者螯虾中具有严重威胁的疾病,一旦发病就难以做到及时治疗,可能导致养殖虾类出现暴发性死亡,严重的甚至导致整池绝产、全军覆没,给广大养殖者造成惨重损失。

2、真菌性疾病

真菌病是小龙虾中经常见有报道的最重要的病原生物之一。这类病原生物不仅能导致“螯虾瘟”的发生,其他种类的真菌还能引起小龙虾发生另外的一些严重疾病。

对于这种疾病至今还没有有效的治疗方法。比较有效的预防方法是经常更换养殖池水,保持水质清新,使养殖池水的透明度达到比较高(20厘米以上)的标准。

“螯虾瘟”等小龙虾的真菌性疾病总是与养殖水体水质恶化联系在一起的。因此,在小龙虾养殖生产中,可以采用通过改善养殖水体的水质的措施,达到有效控制真菌性疾病蔓延的目的。采用杀真菌剂或者部分水体消毒剂,只适用于处理被真菌感染的有价值的亲虾(如针对受感染的抱卵虾等),而大水面养殖环境中患真菌病的龙虾是难以采用药物治疗的。至今还没有能彻底治疗“螯虾瘟”的有效方法,在100%易感的小龙虾群体中,如果确定了有一部分个体已经受到这种真菌的感染,最好的防控对策就是对这个小龙虾群体采取全部扑灭的措施。而且在对这些患病小龙虾做彻底处理后,还要注意引进具有抗病力的小龙虾种苗,或者重新放养土著小龙虾种类养殖,这也是控制这种疾病危害的唯一有效的策略。北欧小龙虾养殖地区在这方面实施的教育计划是卓有成效的,这个地区的公众对于小龙虾这种疾病采取控制和扑灭措施具有非常清楚地理解并能给予良好的配合,因为他们明白这样做的重要性,并且也懂得该采取什么有效措施阻止疾病的传播。

3、螺原体病

2004年夏,一种暴发性疾病在江苏首先发生,导致小龙虾大量死亡,发生疾病的小龙虾主要是混养河蟹的池塘,与此同时同池饲养的河蟹也暴发了“颤抖”为特征的疾病。

在此之前,王文等就证实了中华绒螯蟹的“颤抖病”病原为螺原体,为了证明这种病原是否与小龙虾的疾病有关,利用暗视野光学显微镜观察和16s rDNA序列分析证明了引起小龙虾患病的也是螺原体。

对于由螺原体感染引起的疾病,目前也没有有效的防治方法。

4、孢子虫病

小龙虾可以受到多种孢子虫的感染和危害,其中多见的是以下几种。

4.1 微孢子虫病

微孢子虫病是频繁发生于小龙虾中的疾病,因为这种疾病发生后,患病螯虾肌肉显示明显白化的临床症状可以很容易地辨识。

微孢子虫病在野生小龙虾种群中的感染率通常小于1%。但是,有少数报道认为这种寄生虫病的传播速度很快。因为微孢子虫病在野生小龙虾种群中检查到的相关报道比较多,因此,有人建议在小龙虾养殖中微孢子虫病作为重要的预防对象设计养殖管理措施。不过,在半集约化方式人工饲养的小龙虾中观察到的并非这样的情况,即在人工饲养的小龙虾中微孢子虫病很罕见。根据对人工饲养的澳洲红螯螯虾进行的微孢子虫流行病学调查结果,从野外收集小龙虾开始饲养后的第1年和第2年或多或少地受微孢子病的影响,而在以后的饲养过程中就没发现有微孢子虫感染的小龙虾了。虽然现在对这种现象的发生原因尚不清楚,推测可能是因为微孢子虫具有比较复杂的生活史,完成其生活史除了要求有小龙虾作为寄主之外,还需要有其他的宿主参与其繁殖过程,而这些宿主可能是被半集约式的小龙虾养殖方式排除在外的鱼或其他生物。

当然,上述推测还需要有试验结果的支持,至今还没成有功的试验报道。通过饲喂被微孢子感染的小龙虾组织给同一种类的健康小龙虾,已经证明了可以将微孢子传播感染成功,尤其是属于微孢子虫的病特别是特汉虫与类似特汉虫。在欧洲,小龙虾中常见的微孢子虫主要有特汉虫属和匹里虫属的一些种类,而特汉虫是最为常见的微孢子虫。

4.2 胶孢子虫病

虽然胶孢子虫对小龙虾不具有高致病性,但是,在小龙虾养殖中发现在死亡的虾体内往往可以检查出大量的胶孢子虫。在大量死亡的小龙虾中凡是能检查到胶孢子虫寄生的个体,虫体大多是在伴有眼睛坏死的触觉腺中存在。

由于人们关于微孢子、胶孢子虫等寄生虫的基本生物学特性尚缺乏深入了解,因此,对于这些寄生虫尚没有特别有效的控制措施。

对于上述几种疾病,现在能采取的策略主要是依靠预防,这不仅是因为小龙虾的疾病具有其他水产动物一样的特征:即首先是因为小龙虾是生活在水里的,疾病发生初期难以被及时发现,当患病后的小龙虾被养殖业者发现时,往往已经是整个虾群都已经发展到了病入膏肓危重阶段,此时即使采取了正确的治疗措施也可能已经为时过晚了。其次,因为现在人们采取的小龙虾养殖方式大多实施集约化养殖,对大量的个体同时给药是比较困难的,既不能做到像对待陆生饲养动物猪、牛一样逐尾口灌给药,也难以做到逐尾注射给药,而患病后的小龙虾往往因为丧失食欲而不能摄食拌有治疗药物的饵料。其三,将拌有治疗疾病的药物饵料投放在养殖水体中以后,每尾虾摄入的药物剂量只能依靠螯虾自由摄食饵料的多少决定了。通常的结果是不该摄食药物饵料的螯虾因为食欲旺盛而摄食了大量药物饵料,而需要药物治疗的患病螯虾则因为丧失了食欲没有摄食。其四,采用药物治疗小龙虾的疾病时,难以避免因药物在水体中的扩散而导致对水环境的污染,特别是因为我国的水产养殖水体大多是开放式的,药物污染的危害可能因为养殖用水的随意排放而造成更大的危害。其五,当小龙虾患病后不仅会影响其生长,而且还会影响其商品价值。

小龙虾的疾病预防还有不同于一般水产养殖动物的困难:如小龙虾一旦患病死亡,其尸体就很快会被其周边健康虾摄食,因此而经口感染其中病原导致传染病的流行。

小龙虾的养殖热潮正在我国各地兴起,而大多数小龙虾的养殖业者对这种小龙虾的生物学习性等缺乏深入了解,在养殖过程中难以采取正确的技术措施,甚至盲目地认为这种小龙虾对养殖环境要求低、抗病能力强、不会有什么疾病发生,所以,在养殖实践中忽视了养殖环境控制和疾病预防。就本文笔者所知,在湖北省荆州等地发生的小龙虾暴发性疾病,曾经造成了大面积养殖的小龙虾严重死亡,面对病害造成的巨大损失,小龙虾的养殖业者应该对已经采用的养殖方式和疾病防控措施进行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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