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搞养殖占用耕地不违法。养殖业属于农业用途,允许利用农用地,同时可以使用一般耕地,并且无需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无需落实耕地占补平衡,但是不得破坏耕地的耕作层、不得破坏耕种植条件、不得占用基本农田。2、国家实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下列耕地应当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为永久基本农田。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养殖业占地需批准吗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养殖业占地需批准吗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文章目录:
一、养殖场占地是否违法
1、搞养殖占用耕地不违法。养殖业属于农业用途,允许利用农用地,同时可以使用一般耕地,并且无需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无需落实耕地占补平衡,但是不得破坏耕地的耕作层、不得破坏耕种植条件、不得占用基本农田。
2、国家实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下列耕地应当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经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的粮、棉、油、糖等重要农产品生产基地内的耕地;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正在实施改造计划以及可以改造的中、低产田和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蔬菜生产基地;农业科研、教学试验田;国务院规定应当划为永久基本农田的其他耕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一般应当占本行政区域内耕地的百分之八十以上,具体比例由国务院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耕地实际情况规定。
二、养殖场需要国土审批吗
养殖用地不需要审批。国土资源部制定的《全国土地分类》和《关于养殖占地如何处理的请示》规定:养殖用地属于农业用地,其上建造养殖用房不属于改变土地用途的行为,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从事养殖业不再按照建设用地或者临时用地进行审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十二条下列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一)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二)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三)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四)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通过检验、检测、检疫等方式进行审定的事项;(五)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等,需要确定主体资格的事项;(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特定活动,依法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申请书需要采用格式文本的,行政机关应当向申请人提供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申请书格式文本中不得包含与申请行政许可事项没有直接关系的内容。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行政许可申请。但是,依法应当由申请人到行政机关办公场所提出行政许可申请的除外。行政许可申请可以通过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
第七十一条违反本法第十七条规定设定的行政许可,有关机关应当责令设定该行政许可的机关改正,或者依法予以撤销。
三、养殖场占地行为是否构成违法
关于您提及从事养殖业是否可以占用耕地这一事项,这里需要明确指出的是,这并不会构成违反法律的行为。
因为养殖业在性质上被归类为农业活动,因此允许其利用农用地进行经营,同时也能使用一般的耕地资源,且在此过程中无需办理繁琐的建设用地审批程序,也无需承担耕地占用和补充平衡的责任。
然而,请务必注意,即使如此,在进行养殖活动时仍需避免对耕地的耕作层产生损害,维护好耕种条件,严禁占据基本农田作为饲养场所。
我国已经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了永久基本农田的保护制度。
在此过程中,以下类型的耕地将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分为永久基本农田范畴,予以严格的保护措施:
这些耕地包括但不仅限于经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重要农作物生产基地中的耕地,且该耕地拥有良好的水利及水土保持设施;
同时还包括正处于改造计划实施之中或有潜力通过改造提升质量的中低产田,以及已建立成熟的高标准农田;
此外,蔬菜生产基地、农业科研及教学试验田以及国务院特别指定必须划分为永久基本农田的其他耕地也是永久基本农田的组成部分。
各省级单位、自治区以及直辖市政府应根据自身耕地实际情况,将永久基本农田的划定比例设定在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量的80%以上,具体的划定比例将由国务院依据各地实际情况做出科学合理的决定。
四、农用地上搭建养殖场,属于违章建筑吗?
只要养殖场场主向国土部门进行了备案登记,办理相关证件,合法开设的养殖场就不是违章建筑。只要搭建养殖场的行为人拥有该块土地的合法承包经营权,那么就属于合法经营,除了搭建养殖场外,搭建其他涉及农业的设施也是合法的,但是需要向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国有土地,如果使用的是本村的集体土地的,就不需要申请。
一、农用地上搭建养殖场,属于违章建筑吗?
只要养殖场场主向国土部门进行了备案登记,办理相关证件,合法开设的养殖场就不是违章建筑。在土地上搭建涉农设施用于养殖的行为,属于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合法行为,依法享有从事畜牧业这一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权利,这是《土地管理法》以及国土资源部的相关规定对农民发展农业这一基础性产业的基本保障。
从常理可知,养殖户不在农用地上搭建涉农设施,不可能对家禽走兽等畜牧业实施基本的管理。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三百三十一条??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
依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可知,设施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经营性养殖的畜禽舍、工厂化作物栽培或水产养殖的生产设施用地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用地,农村宅基地以外的晾晒场等农业设施用地。
另依据《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可知,兴建农业设施占用农用地的,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也无需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养殖户在承包地上搭建临时养殖设施的行为属于直接用于畜禽舍的农业设施行为,依法并不需要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很多行政机关,尤其是规划建设部门超越《土地管理法》、《民法典》等规定,附加养殖户办理行政许可的行为,属于超越法律规定的滥用职权行为。依据上述法律规定养殖户搭建涉农设施的行为,并不需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这一前置性手续。
二、违章建筑主要包括哪些?
⑴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并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⑵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物;
⑶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物;
⑷临时建筑建设后超过有效期未拆除成为永久性建筑的建筑物;
(5)通过伪造相关材料向主管部门骗取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一般来说,行为人未取得行政许可而修建的建筑或者建筑本身存在危险性等的就包括在违章建筑的范围之内,而行政机关有权对违章建筑进行强制拆迁,但是如果在行政机关做出拆迁的决定之后,被拆迁户不服的,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养殖业占地需批准吗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养殖业占地需批准吗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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