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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按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扣除回购专户中的股份,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022年,国际宏观形势而言,地缘冲突不断,贸易摩擦时有发生;西方主要经济体通胀上行,美联储频繁加息,推动能源化工行业成本明显上升;全球主要经济体经济增速放缓,消费市场下游需求不足,化工行业产品价格出现大幅波动。在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下,能源化工行业经营面临成本上升,产品价格波动剧烈的经营形势。

随着中国“双碳战略”的逐步贯彻落实,促进能源结构向绿色低碳转型,带动国内能源化工行业向高质量发展模式转型,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潜力巨大,行业发展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

公司主要制造和销售脂肪醇(酸)、聚氯乙烯(氯乙烯)、蒸汽、氯碱、磺化医药以及硫酸(精制硫酸)等系列产品,子公司经营新能源发电业务及氢能应用相关装备的研发、系统集成开发等、港口码头装卸、仓储业务。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经营模式:

公司是中国化工新材料(嘉兴)园区的核心企业,在园区建立了以化工新材料为主导,辐射区内主要企业相关产业链,形成了上下游互利互补的循环经济运营模式。公司通过热电联产装置生产蒸汽和电,用于公司自身及园区供热,公司拥有聚氯乙烯(氯乙烯)、脂肪醇(酸)、氯碱、磺化医药系列产品、硫酸(精制硫酸)等化工装置,以上装置生产的产品和物料与园区内企业构成循环供应链。

公司主要产品辐射在长江三角洲区域,园区内客户企业通过管道输送实现销售;对于园区外企业,主要产品通过车、船运输实现销售;境外销售主要通过港口出口到欧洲、美国、印度等市场。

展开全文

美福码头利用海河联运及区域液体最大化工码头与企业管道相连的优势,通过便捷的陆运和水运运输,为园区企业提供液体化工和相关原材料的码头装卸及仓储服务。

清洁能源方面,公司主要开展地面光伏电站及分布式光伏电站的建设及运营。氢能源产业利用公司自有产业氢资源优势,开展加氢、储氢、氢能发电应用等业务。目前公司持续推进氢气储运、氢能发电等相关应用,以及通过提纯加压产出高纯度氢气,满足下游加氢站及其他客户的需求。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注:浙江嘉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期报告期内新增68,103,747股,是因其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债券,原68,103,747股股份质押于“担保及信托专户”,户名为“嘉化集团-财通证券-19嘉EB01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债券摘牌后,该股份解除质押所致。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15.03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98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1.6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5.73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3.67%;实现每股收益为1.15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0.85%。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273 股票简称:嘉化能源 编号:2023-005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嘉化能源”)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20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3月30日上午10:00时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9人,实到9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韩建红女士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五)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及2023年度经营计划》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结果,2022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98,414,231.67元,其中2022年母公司实现税后净利润1,458,054,565.43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0.00元,加上前期滚存未分配利润3,356,651,622.07元,本期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4,814,706,187.50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按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扣除回购专户中的股份,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截至董事会审议之日,公司的总股本为1,401,945,207股,扣除回购专户中的股份10,900,000股,剩余1,391,045,207股。以此测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不超过695,522,603.50元(含税)。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八)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22年度)》。

(九)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环境、社会、公司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22年度环境、社会、公司治理(ESG)报告》。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履行审计职责,完成了公司2022年度的各项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因业务需要,保持审计及内控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现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

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及2023年度董事和高管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监高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管理层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拟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保险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万元/年。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保险购买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结构;签署相关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以及保险合同期满后办理续保或重新投保等事宜。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购买董监高人员责任保险的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部分固定资产报废处理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2022年年度部分资产报废处理及计提减值的处理,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及相关政策规定,公司报废部分资产及计提减值后,能够更加公允、真实的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的资产价值会计信息将更加真实、可靠、合理。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项目投资及项目技改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生产经营中的抗风险能力,同时调整企业产品结构,优化产品品种,为企业创造新的盈利增长点,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60,000万元投资建设脂肪醇二期项目;同时拟使用自有资金6,150万元对部分现有项目进行技术改造。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脂肪醇二期项目投资的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浙江嘉化光能科技有限公司开展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建设暨对外投资的议案》

为推动公司新能源产业健康快速发展,节能减碳,适应未来发展需求。公司授权全资子公司浙江嘉化光能科技有限公司开展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建设(由多个项目组成),预计项目合计投资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投资方式包括新设项目公司、项目增资、并购及向并购标的增资。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经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与发展战略,公司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A股股票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3.10元/股的条件下,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763.35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54%),且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超过1,526.7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9%),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董事会对下列事项逐项进行了审议表决,并一致通过以下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本公司股份的方案:

16-1、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公司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6-2、回购股份的用途

回购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及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其中,根据公司自身情况,拟用于股权激励的股份数量预计不超过5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6%),具体数量将以未来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方案为准;除此之外,本次回购的其余股份拟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具体数量以本次回购股份实施完毕的结果为准。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6-3、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公司拟用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1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6-4、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根据公司经营业绩情况和证券价格走势以及公司所处行业的市盈率水平,确定公司本次回购社会公众股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3.10元/股,未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决议日的前3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150%。若在回购期内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等事项,应对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6-5、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3.10元/股的条件下,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763.35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54%),且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超过1,526.7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9%),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6-6、回购股份的期限

本次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公司在以下窗口期不得回购股票:

(一)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前10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0个交易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二)上市公司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三)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四)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或回购股份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6-7、关于授权管理层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回购股票相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回购报告书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2、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股价表现等综合决定继续实施或者终止实施本回购方案;

3、授权公司董事会依据有关规定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4、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提议于2023年4月21日(星期五)下午13:00时在浙江省嘉兴市乍浦中山西路999号嘉化研究院二楼综合会议室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对相关事项进行审议。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形式召开。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273 证券简称:嘉化能源 公告编号:2023-011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4月2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4月21日13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兴市乍浦中山西路999号嘉化研究院二楼综合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4月21日至2023年4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刊登于2023年3月3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决议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6、7、8、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法人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二)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委托人的有效持股凭证、书面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三)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四)会议登记时间:2023年4月19日的8:30-16:30。

(五)会议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董事会办公室。

(六)会议登记方式:股东(或代理人)可以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或用

信函、传真方式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会务联系方式:0573-85580699

公司传真:0573-85585033

公司地址:浙江省嘉兴市乍浦滨海大道2288号

邮编:314201

特此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4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273 股票简称:嘉化能源 编号:2023-006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若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结果,2022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98,414,231.67元,其中2022年母公司实现税后净利润1,458,054,565.43元,加上前期滚存未分配利润3,356,651,622.07元,本期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4,814,706,187.50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按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扣除回购专户中的股份,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截至董事会审议之日,公司的总股本为1,401,945,207股,扣除回购专户中的股份10,900,000股,剩余1,391,045,207股。以此测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不超过695,522,603.50元(含税)。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议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了目前行业特点、企业发展阶段、经营管理和中长期发展等因素,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利润分配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273 股票简称:嘉化能源 编号:2023-007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及

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或“立信”)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履行审计职责,完成了公司2022年度的各项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因业务需要,为保持审计及内控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现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预计2023年度财务审计费不超过人民币210万元,2023年度内控审计费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22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67名、注册会计师2,392名、从业人员总数10,62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74名。

3、业务规模

立信2022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45.2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2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65亿元。2022年度立信共为64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所审计上市公司主要分布在: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73家)、专用设备制造业(53家)、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51家)、医药制造业(46家)、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42家)、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40家)、通用设备业(28家)、汽车制造业(26家),橡胶和塑料制品业(20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2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30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82名。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均具有相应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具体如下: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陈黎先生,2002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10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吕俊先生,201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2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万玲玲女士,199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1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5家。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进行了审查,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经验和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确实保护投资者利益,同意将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现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预计2023年度财务审计费不超过人民币210万元,2023年度内控审计费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

(三)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经审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及内控评价服务期间,表现出较强的专业能力、履职能力,能尽职提供服务,为公司出具客观、公正的审计报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四)本次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273 股票简称:嘉化能源 编号:2023-008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监高人员责任保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化能源”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监高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为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管理层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拟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保险费总额不超过30万元人民币/年。责任保险的具体方案如下:

1、投保人: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责任限额: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

4、保险费总额:不超过30万元人民币/年(最终保费根据保险公司报价确定)

5、保险期限:1年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保险购买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结构;签署相关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以及保险合同期满后办理续保或重新投保等事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273 股票简称:嘉化能源 编号:2023-012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嘉化能源”)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20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3月30日上午11:00时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到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宋建平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蟒蛇养殖场联系方式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及2023年度经营计划》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结果,2022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98,414,231.67元,其中2022年母公司实现税后净利润1,458,054,565.43元,加上前期滚存未分配利润3,356,651,622.07元,本期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4,814,706,187.50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按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扣除回购专户中的股份,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截至监事会审议之日,公司的总股本为1,401,945,207股,扣除回购专户中的股份10,900,000股,剩余1,391,045,207股。以此测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不超过695,522,603.50元(含税)。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五)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22年度)》。

(六)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环境、社会、公司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22年度环境、社会、公司治理(ESG)报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部分固定资产报废处理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为了能够更加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拟对2022年度部分固定资产报废处理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本次固定资产报废处理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会计政策的要求,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重大影响。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蟒蛇养殖场联系方式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273 股票简称:嘉化能源 编号:2023-013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嘉化能源”)主要业务板块为化工、能源及码头装卸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号——化工》及相关要求,现将公司2022年度主要业务板块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注:聚氯乙烯数据未包含贸易。

二、主要化工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化工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2022年度公司主要化工产品脂肪醇(酸)系列产品、聚氯乙烯、氯碱、磺化医药系列产品、硫酸(总酸量)价格变动情况如下:

注:氯碱销售均价为双吨价格。

(二)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2022年度公司主要原材料棕榈仁油及分离棕榈仁油脂肪酸、乙烯、工业盐、甲苯、硫磺价格变动情况如下:

三、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以上数据仅为投资者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所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273 股票简称:嘉化能源 编号:2023-009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脂肪醇二期项目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项目为投资新建一套15万吨/年多品种脂肪醇项目(二期);

投资金额:不超过60,000万元;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化能源”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项目投资及项目技改的议案》,现将项目投资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脂肪醇二期项目

2、实施主体: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3、项目规模及建设内容:新建一套15万吨/年多品种脂肪醇装置(及相关配套设施)

4、项目投资额:不超过60,000万元

5、项目投资周期:计划建设周期18个月

二、项目建设的背景

近年来,脂肪醇(酸)系列产品市场需求不断增长,公司现有脂肪醇产品市场反映良好。截至目前,公司脂肪醇装置持续较高负荷运行,产能及产品品类不能充分满足市场需求。在公司现有土地资源及公共配装备的基础上,具备产能优化提升的条件。

三、投资方案及评价

本项目在通过环境、安全等评估后,计划建设周期18个月,预计投资人民币不超过60,00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

本项目达产后,将形成年产15万吨的多品种脂肪醇产能。产出的主要产品包括:C8醇、10醇、C16醇、C18醇、C08-C10脂肪醇、C12-C14脂肪醇、C16-C18脂肪醇和C8-10脂肪酸及C16-C18脂肪酸,实现多品种脂肪醇(酸)产品的产出,进一步丰富公司脂肪醇类产品的产品类别。

公司本次扩产项目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指导方向,公司已深耕脂肪醇(酸)产业多年,工艺技术成熟、可靠,产品质量稳定,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本项目充分利用公司现有土地和部分公用设施,整体投资节省,建设速度快,项目建成后,预计可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 、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分析

本项目是公司优化与巩固现有业务板块的重要举措,项目产品的国内市场潜力大,市场前景广阔。公司通过本项目的投资建设,有利于调整产品结构,优化产品品种,拓展现有脂肪醇类产品的类别,更好地服务客户、满足市场需求,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与竞争力。但也存在项目建设进度未达预期、行业竞争加剧等市场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273 股票简称:嘉化能源 编号:2023-010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回购股份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

回购用途:回购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及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其中,根据公司自身情况,拟用于股权激励的股份数量预计不超过500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36%),具体数量将以未来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权激励方案为准;除此之外,本次回购的其余股份拟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具体数量以本次回购股份实施完毕的结果为准。

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3.10元/股;

回购数量: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3.10元/股的条件下,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763.3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4%),且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超过1,526.7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9%),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实施存在以下风险:

1、公司股东大会未审议通过回购股份议案的风险

2、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3、如公司此次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存在因为相关方案未能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股权激励对象或员工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一、回购预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以及《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规定,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化能源”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相关具体情况如下:

二、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公司业务近几年取得了较快发展,研发能力、经营能力大幅提高,公司未来发展前景良好。近期受宏观环境、行业环境和资本市场波动的多重压力,为使股价与公司价值匹配,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股东回报,构建长期稳定的投资者群体,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经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与发展战略,公司拟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及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公司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四)回购股份的用途

回购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及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其中,根据公司自身情况,拟用于股权激励的股份数量预计不超过500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36%),具体数量将以未来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权激励方案为准;除此之外,本次回购的其余股份拟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具体数量以本次回购股份实施完毕的结果为准。

(五)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公司拟用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六)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根据公司经营业绩情况和证券价格走势以及公司所处行业的市盈率水平,确定公司本次回购社会公众股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3.10元/股,未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决议日的前3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150%。若在回购期内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等事项,应对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七)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3.10元/股的条件下,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763.35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54%),且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超过1,526.7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9%),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八)回购股份的期限

本次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公司在以下窗口期不得回购股票:

(一)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前10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0个交易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二)上市公司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三)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四)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方案全部实施完毕,若按照回购金额上限2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13.10元/股、回购股份数量1,526.72万股测算(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09%),则预计回购股份后公司股权的变动情况如下:

若按照回购金额上限2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13.10元/股、回购股份数量1,526.72万股测算,用于股权激励的股份数量预计不超过500万股,其余1,026.72万股全部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时,则预计该部分全部注销后公司股权的变动情况如下:

注: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仅供参考,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三、公司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2022度)》(信会师报字[2023]第ZA10615号),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账面货币资金为183,514.90万元,母公司账面货币资金91,236.24万元;2020年度至2022年度,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金额分别为141,976.53万元,178,049.25万元、153,881.06万元,其中母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金额分别为101,567.54万元,153,992.69万元、95,977.47万元。

公司拥有较好的现金流状况。根据本次回购方案,回购资金将在回购期内择机支付,具有一定弹性。因此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全体董事承诺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四、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是否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及其是否与本次回购预案存在利益冲突、是否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情况说明。

经自查,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不存在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经向公司全体董监高、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浙江嘉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实控人问询后,回复如下:公司全体董监高、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浙江嘉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公司实控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内不存在减持计划。

五、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法》、《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将部分回购的股份作为库存股用于股权激励的股份来源,有利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司激励与约束机制,将股东、公司和员工利益相结合,增强公司发展内生动力,为公司实现规划目标和发展战略提供支撑性;将部分股份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有利于增强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提升对公司的价值认可,推动公司价值的合理回归,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

3、公司拟用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3.10元/股的条件下,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763.35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54%),且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超过1,526.7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9%),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根据本次回购方案,回购资金将在回购期内择机支付,具有一定弹性,因此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4、本次回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合法合规,回购预案具备可行性和必要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认可本次回购股份预案。并同意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安排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回购股票相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回购报告书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2、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股价表现等综合决定继续实施或者终止实施本回购方案;

3、授权公司董事会依据有关规定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4、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七、回购方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一)公司股东大会未审议通过回购股份议案的风险;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因此存在公司股东大会未审议通过回购股份议案的风险。

(二)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股价的波动不仅受公司的盈利水平和发展前景的影响,而且受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调整、利率和汇率的变化、股票市场的投机行为、投资者的心理预期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因此,存在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三)如公司此次回购股票用于股权激励,存在因为相关方案未能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股权激励对象或员工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公司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其他事项说明

(一)信息披露安排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实施回购期间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将在各定期报告中公布回购进展情况。

(二)回购账户

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相关议案后,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开立股份回购专用账户,专用账户相关情况如下:

持有人名称: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证券账户号:B882383893

特此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600273 证券简称:嘉化能源 公告编号:2023-014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4月10日(星期一)下午13:00-14: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3年3月31日(星期五)至4月7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zhangbingyang@jiahuagufen.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3月31日发布公司2022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2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3年4月10日下午13:00-14:00举行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4月10日下午13:00-14: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总经理:汪建平先生

董事会秘书:王庆营先生

财务总监:杨军先生

独立董事:徐一兵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3年4月10日(星期一)下午13:00-14: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3年3月31日(星期五)至4月9日(星期日)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zhangbingyang@jiahuagufen.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573-85580699

邮箱:zhangbingyang@jiahuagufen.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3月31日

公司代码:600273 公司简称:嘉化能源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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