蜂农在自家下毒毒死他人蜜蜂是否属于刑事案件 办案单位正在研究--“意蜂”回乡后
来源:丽水网-处州晚报李重南的“意蜂”大批死亡,损失惨重。
昨天下午16点,读者李先生打进本报热线:我是养“意蜂”的,家住莲都区老竹畲族镇曳岭脚行政村景都自然村。之前在黑龙江那边养蜂,每年9月份天气变冷后回乡。我隔壁村有个蜂农是养“中华蜂”的,10月17日那天,这人用敌敌畏投毒,让我损失了10多万元。目前农业局和警方正在调查。大家都是养蜂的,怎么能这样下黑手,希望你们报道下。
记者 蓝义荣 核实报道:报料的李先生名叫李重南,昨天,当记者联系到他时,他正在清理死掉的蜜蜂。辛苦半年多,突然遭遇这样的惨剧,让李重南很难接受。
大批“意蜂”中毒而亡
今年40岁的李重南养蜂已经有20多年了。10年前,因为“意蜂”采集力和繁殖力强,而且比较好管理,他开始养殖“意蜂”。
李重南介绍说,因为自己是规模养殖,每年9月份前,他是在黑龙江等地养殖,9月份以后,考虑到天气原因,他便会带着蜜蜂回丽水。到今年,李重南的养殖规模已经达到了140多箱,每箱所产的蜂蜜收成在千元以上,初步算下来,今年就能收成14万多元。
“本来再过段时间就可以采蜜了,可如今这么一来,损失可大了。”李重南说,10月17日上午,他发现自家的“意蜂”陆续出现成批死亡的情况。有120箱蜜蜂受到了较大程度的影响,老蜂一死,幼蜂就很难成活。目前蜂王就死了40多只,而没有了蜂王,一箱蜜蜂就等于报废了。
经验告诉他,这一现象绝对不正常。而当他得知,附近丽新畲族乡黄弄村的一家养蜂户也遭遇了类似的情况后,李重南就更加警觉了。
李重南说,经过他的调查发现,他家的“意蜂”是因采集到带毒的“食物”,中毒而亡的。而他也在不远的黄兰村一家养蜂户那里,找到了下毒的证据——疑似敌敌畏的蜂蜜。李重南立即报了警。
“蜂战”导致蜂农下毒
在莲都警方和农业部门介入后,很快将涉嫌下毒的蓝某带回调查。而蓝某也承认了下毒经过。
蓝某说,他家养的是“中华蜂”,个头没有“意蜂”大。当李重南带着“意蜂”回到当地后,“意蜂”经常会飞到蓝某的养殖地里抢食,并杀死了一批“中华蜂”。无奈之下,蓝某便将敌敌畏掺在了蜂蜜中,以此防御“意蜂”袭扰。
蓝某本来是想保住自己的蜜蜂,但却造成了其他养蜂户难以估算的损失。莲都区农业局一位参与调查的工作人员向记者透露:李重南的直接损失在60%以上,间接损失还不好估算,要看后期管理补救情况。而黄弄村养殖户龚先生的损失相对轻一些。
是否定性为刑事案件有待研究
在自己养殖场“下毒”,是涉嫌投放危险物质罪,还是涉嫌破坏生产经营?能否构成刑事案件?目前,办案单位正在研究。
莲都区农业局畜牧局的一位工作人员对记者说:按照经验,养殖“中华蜂”的蜂箱,如果入口小一点,仅供一只“中华蜂”出入的话,就可以防止体形大的外来蜜蜂闯入,减少抢蜜打架事件。
农业部《养蜂管理办法(试行)》于2012年2月1日起施行,明确了“转地放蜂”的养蜂者应当持“养蜂证”,到蜜粉源地的养蜂主管部门或蜂业行业协会联系落实放蜂场地,这样做主要是为拉开距离,做好沟通,减少纠纷。而丽水的养蜂协会成立了30多年,但会员活动不正常,处于瘫痪状态,没能起到经验传播和沟通协调作用。他们也希望通过这个案例,及时引导养蜂协会做好自我服务自我管理工作,避免类似情况发生。 可能是意盗中,人家的蜂亡了,才会下这毒手。 感想:养蜂人也要学点法律,懂点法律,不能触犯法律,必要时要善于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 是意蜂去人家里偷吃蜂蜜人家才偷毒的吧, 盗蜂狂咋处理了? 无语!{:soso_e108:} 无语!{:soso_e115:} 本帖最后由 辽北小蜜蜂 于 2013-10-28 12:41 编辑
好解气。不应该留下证据!我觉得中蜂友也许之前找过洋蜂,这么大规模,不会突然下手。也不会那么容易被它找到。竟然不藏证据。敢作敢为,佩服。{:soso_e183:} 中蜂都快绝种了 毒死活该!!谁叫偷盗在先 登蜂造吉 发表于 2013-10-28 12:29
毒死活该!!谁叫偷盗在先
略有那种感觉,最近买蜂,只要有意蜂的地方,都不敢开蜂箱,大多意蜂一到,中蜂要转场。 在自己的饭的下毒,你偷吃死了,我成杀人犯? 是故意投毒的,要负刑事责任的. zds2012 发表于 2013-10-28 12:58
是故意投毒的,要负刑事责任的.
涉嫌投放危险物质罪,还是涉嫌破坏生产经营?能否构成刑事案件? 我家附近这2年 7月到9都有意蜂搬来度夏本来不用喂的 现在他们一搬来都要喂糖还好没来盗蜜 要不我也不知道会干出什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