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蜜蜂王国见闻 >从野生蜂到家养蜂_连载

已有 878 次阅读2013-9-25 10:02 |个人分类:蜜蜂知识文学| 野蜂, 家养

     如同一切人类驯养的动物一样,蜜蜂也有一个从野生到家养的变化过程。

     人类在什么时候发现蜂蜜可以食用?据《中国古代早期昆虫学研究》作者周尧同志的查考,在甲骨文中已有“蜜”字,可见,食用蜂蜜的历史,在我国,同有文字记载的历史,至少是同样古老的。如果我们撇开考据而以常识推断,那末,既然狗熊能够侵犯野生蜜蜂的蜂巢,并且大吃其存蜜,人类的祖先类人猿的智慧绝不在狗熊之下,或许在类人猿阶段,就早已发现蜂蜜是一种美味了。自然,这种推断没有任何科学根据,只不过是随便说说而已。

     但是狗熊的偷吃蜂蜜,我倒是听一位老养蜂员给我详细讲过。

     有一年,这位老养蜂员和一个年青人在林区放蜂,为了怕蜂群被偷或是受到什么野兽的侵害,他们带了一头狗。夜里,听到狗叫声,老养蜂员醒来了,从帐篷里张望出去,只见月光底下,一只狗熊,正在搬弄蜂箱,狗朝着熊叫,但却不敢走近它。看到这个情况,老养蜂员也不去叫醒正在熟睡的小伙子了,因为反正是无能为力了,两个人一条狗,没有任何其他的武器,是对付不了一头狗熊的。奇怪的是,那狗熊并不毁坏蜂箱,却是捧着箱子搬走了。他不敢出帐篷,只是用眼睛追踪,看狗熊做些什么。那熊,把蜂箱搬到溪水边,就走下去了;狗只远远地跟在后面叫,依然不敢走近它。过了一阵子,又来搬走一箱。如是者共搬了三次。这养蜂员简直疑心是人装扮成狗熊来偷盗蜜蜂的了,因为这样一箱一箱的搬,太不象动物而是象人干的事情了。他想跟踪去看看,但又怕是真的狗熊而吃亏。就在这个时候,他忽然远远地听到狗熊的嚎叫声,和他们养的那只狗叫着追上去的声音;那搬蜂箱的果真是狗熊。他猜想是狗对狗熊进行了突然袭击,并且把狗熊赶走了。这时,天已将亮,他叫醒了年青的同伴,带着以防万一的一把切菜刀,走到小溪边一看,简直把他们惊得呆住了。只见两只箱子,全部湿透,乱七八糟地倒在溪边,里里外外都是淹死的蜜蜂,有的还没有死,在地上乱爬,箱子里原来放着的一张张巢脾,只剩下胡乱丢在地面上和溪水中的空框子和空木条了,也就是说,连蜂蜡带蜂蜜加子脾全部被狗熊吃光了。根据这样一个情况来判断,好象狗熊是先将整个蜂箱放在溪水中,淹死蜜蜂,然后开箱大吃的。这是说的其中的两箱,还有一箱呢?箱盖已经开了,箱子也跌坏了,里面的巢框也横七竖八的了,但是整个箱子是干的,蜜蜂也没有死,而是乱成一团。他们分析,这一箱蜜蜂是在没有浸入溪水淹死蜜蜂的情况下打开的,可能狗熊的嚎叫声正由于此,活着的蜜蜂是会奋不顾身地保卫家园的,狗熊可能是在挨了不少蜜蜂的刺螫后逃走了。至于为什么其他两箱都要先把蜜蜂淹死后再打开,而这第三箱却又是另外一种处理方法,他们也弄不懂。推测起来,或者是蜂蜜太对狗熊的胃口,使它熬不住要省去淹死蜜蜂的手续以节约时间;或者是在搬运蜂箱的路上粗手粗脚弄开了蜂箱,在大吃苦头后丢下蜂箱逃走了。

     这位养蜂员和他的助手不是科学家,并不想研究狗熊如何对待养在蜂箱中的蜜蜂这个专题,所以,看到这一切后,他们赶快收拾了溪边那一箱剩下的蜜蜂,带回两只破箱子和破巢框,回到蜂场,趁天还没有大亮,关上每只蜂箱的巢门,把蜂场转移到另一个地方去了。他们要保全自己的蜂场和自己本身,是不能再留在当地重复观察一次狗熊的恶作剧的。

     当时,我听了这个故事后有若干疑问。比如说,熊能否达到这样的智慧?淹死蜜蜂以安然享受蜂箱中的存蜜,形成这个判断似乎总是需要一定的逻辑思维的。还有,对第三箱蜂,为什么不用老办法?前一个问题,曾得到另外一位养蜂员的证实,他说,熊确实有这样的智慧。他也曾遇到同样的情况,不过情节简单些,早上起来,发现一箱蜂,也是蜂子淹死了,蜜脾吃光了,箱子丢在溪边,溪边还有熊的脚印子。他也推测是狗熊干的好事。因为他既有这样一个经历,所以我把后一个问题也和他讨论了,他的回答很妙:“狗熊不是人,狗熊的事情是说不清道理的。”

     这是说的狗熊偷吃养在蜂箱里的蜜蜂的蜂蜜,至于狗熊的偷吃蜂蜜的历史已经很久远了,俄罗斯语言中的“狗熊”一词,原来就是“食蜜者”的意思。所以儿童剧中的熊伯伯偷吃蜂蜜,倒不是凭空杜撰,而是有生活根据的。

     但是狗熊的智慧,也就止于此矣!它只能偷吃,不能再前进一步了。人类毕竟要比狗熊高明些,人类懂得驯养野生蜂。

     我国的驯养蜜蜂,始于何时,似乎很不容易考证。既然甲骨文中有“蜜”字,可见,保险一点说,食用蜂蜜至迟不会晚于商代,《山海经》中说:“平逢之山,蜂蜜之庐”,仿佛也是告诉我们,那时的蜂蜜,还是从野蜂那里弄来的。此后经过许多朝代,却一直没有驯养蜜蜂的记载。自然,我们也可以用一点说理法,说这时候已经驯养蜜蜂了,因为有一位专家曾经说服我:“食蜜是‘君子’之事,养蜂是‘小人’之事,因为‘君子’远庖厨,所以‘小人’就上不了文字记载的历史了。不能因为那时没有文字记载养蜂,就一定说那时候劳动人民就不会养蜂。”这说法,是振振有词的,道理的确也说得通;并且,把养蜂的历史尽量推得早一些,我们这些后代也可以光采些的。我差不多都已经被他说服了,不过一写文章,重生踌躇,因为这是说理法而不是科学,它依然不能回答,养蜂起于何时。

     较早的记录养蜂之事,是西晋张华的《博物志》:“远方诸山出蜜蜡处,其处人家有养蜂者。其法以木为器,或十斛五斛,开小孔令才容蜂出入,以蜜蜡涂器内外令遍,安檐前或庭下。春月此蜂将作窠生育,来过人家园垣者,捕得取两三头,便纳着器中,数宿出,蜂飞去寻将伴来还,或多或少,经数日渐益,不可复数,遂停住,往来器中,滋长甚众。至夏开器取蜜蜡;所得多少,随岁中所宜丰俭。”《博物志》有人说是伪书,或说是唐人伪作,或说唐人杂入了自己作品在内。这一来,这一段养蜂的记载成于何代,又不好考证了。不过,就记载论记载,它里面关于收蜂的情况,记得相当贴切,例如收蜂器内外涂上蜜蜡以引蜂,又如捉几只寻找新居的蜂放入器内以吸引分蜂群来投,再如蜂器的出入口要开得极小等等,都是非亲历者所不能道的。哪怕这是本伪书,这一段是伪作,我还是相当佩服,因为它不是舞文弄墨的文人所能编得出的。真伪之事,考据家有考据家的标准;如果从另外一个角度,记载是否真实来说,还是可以有另外的标准的。

     不过,不管怎么说,要根据这一段记载来确定养蜂起子西晋,总是不够硬朗了。成书于汉代的《神农本草经》将蜂蜜列入上品,并说,“生岩石者名石蜜”,好象说的也还是取自野蜂的蜂蜜,但是梁代陶弘景的《<神农本草经>集注》则解释说:“石蜜即崖蜜也,(蜜蜂)在高山岩石间作之,色青,味少酸,食之令人心烦。其蜂黑色似虻。其木蜜悬树枝作之,色青白。土蜜在土中作之,色亦青白,味碱。人家及树空作亦白,而浓厚味美。……崖蜜亦有树木及人家养者。”这段话的历史时代是没有任何疑问的,陶弘景本身也是权威。它向我们说明,所谓石蜜,就是崖蜜,基本上或主要的是野蜂的产品,但是也有人工驯养的蜜蜂所产的蜂蜜。“亦有”者,比较次要之意也。人工驯养的蜜蜂产品,既然不是石洞里的野蜂的产品,为什么也叫崖蜜?也许那时候家养蜂的蜂蜜产品还不多,暂时将它归入野蜂产品一类吧。

     这里我想到了苏轼咏橄榄的一首诗:“纷纷青子落红盐,正味森森苦且严,待得微甘回齿颊,已输崖蜜十分甜。”洪觉范《冷斋夜话》中释崖蜜为樱桃,并且举《鬼谷子》为证,《鬼谷子》我孤陋寡闻,没有读过,也不想专为此事去找来读了,因为洪觉范的解释,一看就知道是穿凿之见。这一点,前人早已指出过,例如胡仔在《苕溪渔隐丛话》中就曾纠正《冷斋夜话》说,崖蜜就是石蜜。其实,苏轼说橄榄“待得微甘回齿颊,已输崖蜜十分甜”,同王禹俘说橄榄“良久有回味,始觉甘如饴”,在写法上是有近似之处的,不过一比之以蜜、而一用饴糖作比,一说回味微甘、一说颇甘,在所比之物和所说回味的甜度上,有所不同而已。樱桃带一点酸味,怎么能说“十分甜”呢?

     洪觉范的穿凿,倒使我想起了杜甫的《发秦州》一诗:“栗亭名更嘉,下有良田畴,充肠多薯蓣,崖蜜亦可求。”崖蜜可求于秦州,而一定要以诗来记录下来,可见唐代崖蜜还是一种珍贵之物,平时、他地不甚可求的;到了宋代,养蜂事业虽有所发展,但这个状况似乎并未完全改变,苏东坡做过大官,自然知道崖蜜,洪觉范是穷和尚,可能终生不知蜂蜜为何物,在崖蜜解释上失之穿凿,也是可以谅解的了。

     为什么蜂蜜在唐宋间还是珍品,就是因为它基本上还是野蜂的产品,不易得到,物稀为贵。宋程大昌《演繁露》云:“有崖蜜者,蜂之酿蜜,即峻崖悬置其窠,使人不可攀取也。而人之用智,因其窠蜜成熟,用长竿系木筒,度可相及,则以竿刺窠,窠破,注蜜筒中,是名崖蜜也。”你看,那末难取,怎么不是珍品呢?

     可能也正因为蜂蜜是珍品,所以,唐宋年间,养蜂以盈利的现象也出现了。倘说,因为《博物志》真伪莫辨,故而不能肯定养蜂起于西晋的话,那末,陶弘景为《本经》所作的注,至少可以肯定,驯养野蜂之事,最迟当是起于南北朝。到了唐宋之际,已有养蜂以盈利的记载,《琅擐记》说:“桃源女子吴寸趾,……蜜蜂至女家甚众,其家竟以作蜜兴,富甲里中。寸趾以足小得名,天宝中事也。”至于明初刘基《郁离子》中所记的灵邱丈人的养蜂更是一篇有名的记叙文了:

     昔灵邱丈人之养蜂也,园有庐,庐有守,刳木以为蜂之宫。其置也,疏密有行,新旧有次;坐有方,牖有向。视其生患,调其暄寒,以巩其架构。如其生发:蕃则析之;寡则衰之。去其蛛蟊蚍蝣;狝其土蜂蝇豹。夏无烈日;冬与凝澌。飘风吹而不摇;淋雨沃而不渍。其分蜜也,分其赢而已矣,不竭其力也。丈人于是不出户而收其利。

     大约因为从野蜂处取得的蜜量少而价高,因而养蜂以盈利就是一件可行的事了。所谓“富甲里中”,所谓“足不出户而收其利”,都说明这时养蜂是一桩有利可图的事业。所以,大致讲起来,如果从陶弘景的梁代算起的话,在我国,养蜂至少已经有了一千五百年以上的历史,其间经过唐宋,大约到了宋代后期,就逐渐走向普及了。《郁离子》所记的灵邱丈人的养蜂经验,应该说,至今看来,仍是有借鉴之处的,养蜂当中一些主要应该注意的问题,差不多都讲到了。而诗人苏轼还专门写过《收蜂》一诗,写了捕收分蜂团的详细经过。一般说来,总是在养蜂事业稍有些发展后,才会在文艺上反映出来的。

     这样看来,至少在我国历史上,人类驯养蜜蜂,较之驯养鸡、鸭、鹅、狗等其他动物,要迟得多。猜想起来,大约总是蜜蜂尾部的小小的螫针,给它和人类之间筑成了一道天然的屏障,要突破这道屏障并不很容易之故。

     如前所述,这道屏障终于被人类突破了。究竟是怎么开始被突破的,我们现在无法确切知道了,文献不足故也。但是,不足不等于没有。在这个意义上来说,张华的《博物志》,哪怕就是一本彻头彻尾的伪书也罢,毕竟提供了蜜蜂最初与人类接近的重要线索。它描写了一个用木器吸引野蜂前来投居的详细过程,而这个过程,无论如何,是伪造不了的。

     如果有博雅君子,能考证出其中关于养蜂的这一段确系西晋张华原作,并非唐人作伪的话,则我国人工驯养蜜蜂的历史可以提前好多年,我们许多与养蜂有关或无关的人们,脸上都更觉风光些的。不过,前人的考证,说它是伪书,或者部分是伪书的,好象证据凿凿,新的考证还没有出来,迟若干年,不提也罢。我们现在只能说,幸好有这样一本书,给我们提供了一个最早如何人工驯养蜜蜂的参考材料,那末,就让我们在这个参考材料的基础上发挥一点想象力吧!

     许多家养动物的驯养,大约总是从捕捉幼禽或小兽开始。人们在狩猎中,击毙了它们的父母,便把小动物带回来了。因此,这种驯养的主动权,操在人类手上。但是蜜蜂是群居的昆虫,对于蜜蜂,是无法击毙老蜂,带回幼蜂的。所以我怀疑,最初人类的和蜜蜂接近,主动权倒是在蜜蜂手里。

     当人类建立了居住点以后,开始在居住点栽培树木、种植谷物和蔬菜,这样,就形成了人为的蜜粉源。这种蜜粉源是一定会吸引蜜蜂的。现在我们还能看到这种情况,例如,在种植成片菊花或其他秋季蜜源植物的山区,在菊花等植物开花的时候,会有大批野蜂迁到近旁来居住。因为它们在深秋开花,这时,其它植物开花的极少了,远处的、当地无蜜可采的野蜂,就会移到有蜜源的地方来。或者,某个地方建立了一片果园,不出两三年,一定会有野蜂分蜂或迁居过来。现在,我们山区的若干生产队,还往往利用这个规律,做好若干蜂箱或蜂桶,用以收捕野蜂的。

     野蜂来投的地方,总是一个适宜于在其中安置蜂巢的空间,例如树洞之类。但是,由于野蜂对这样的一个空间有许多特殊的要求,比如说,大小要能够住得下一群蜂,并且有一定的发展余地;又比如说,小气候的环境应该是冬暖夏凉的;再比如说,四面应该密封仅有小口出入以避敌害,等等。能够充分满足这些特殊要求的空间也不是很多的。因此,当某一个地区的蜜粉条件特别好,蜂群普遍发生分蜂的时候,或是,在别的地区蜜粉源枯竭而某处蜜粉源特别丰盛的时候,分蜂群或是迁居群搬到这里来了,而当地却又没有那末许多适宜于蜜蜂选作巢窠的空间,这时候,蜜蜂对它们的居住地点也会降格以求的。它们不害怕人类了,走到人类近旁来了。它们往往用自己的行动启发人类,告诉人类:它们是能够成为人类的好朋友的。

     研究生物学的人,或是农村的普通群众,常能知道,有些动物,有与人共居的习惯,例如燕子、麻雀、野鸽、鼠类、蚂蚁、蟋蟀等就是,《诗经》里描写蟋蟀说:“七月在野,八月在宇,九月在户,十月蟋蟀,入我床下。”精确地描写了蟋蟀与人共居以及一年当中什么时候才与人共居的生活特性。蜜蜂其实也是一种很容易与人共居的昆虫。

     养蜂研究所中蜂室的一个同志告诉我,在江西的某些野蜂较多的山区,每年四五月份的分蜂季节,分蜂群往往自动投居到农民家里,墙洞里、地板下面,都会住上蜜蜂,甚至某张桌子的抽屉里、某个衣橱里,只要有一道小缝,或是一个小孔,几天不开,里面就会住上一群蜂,其原因就是,分蜂群很多,分蜂季节,大家都找新居之故。当地老百姓也有这样一个习惯,认为蜂群投来,是一种喜事,就象燕子到梁上作巢一样,老年人还认为,谁家有蜂群来投,就说明谁家要兴旺发达了。所以分蜂群不管住到那里,主人概不拒绝。他们在山区,有时到社员家作客,常能看到,卧室的某个柜子里或是某只衣橱内,蜜蜂自由出入。这里也可以看出,蜜蜂同某些山区农家的亲密程度了。

     观今可以知古,野蜂的这个同人类亲近的习惯,想来是一直如此的。最早发现蜜蜂可以家养的人们,一定是在山区。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博物志》中所说的“远方诸山……其处人家有养蜂者”,说得也是颇为精确的。

     现在我们推断起来,最早的野生蜂变成家养蜂,很可能是蜜蜂自己投来人家的墙洞或是柜橱之内,所造成的。

     自然,我们也不能排斥另外一种可能性,就是,人类主动把野蜂的窠巢移到家庭附近养起来。西方某些研究蜜蜂的学者就观察到,某些文化水平较低的山居的民族,也养蜜蜂,他们的养法就是,在深山里发现某个树洞中住有蜜蜂,就把树锯掉,将这一段中空的、住有蜜蜂的部分树段锯回来,放在自己家门口,就算家养蜂了。因此这些研究者认为,最早的家养蜜蜂,是从锯回住有蜜蜂的树段开始的。这种情况倒是中外一致,我国海南岛的山区少数民族,习惯于养一种无刺小蜜蜂,虽然它在动物分类上并不属蜜蜂科,这种无刺蜂也是居住在山间中空的树洞中,谁发现了,就锯将回来,养在家门口。海南岛有些山区,差不多每家农民门口都有一两个树段,其中养着无刺蜂的。

     这样说来,野生蜂变成家养蜂,不外是这样一些可能性。或者野蜂分蜂或丢弃原巢迁居,投入人家;或者是锯回了住有野蜂的树段。最先,这一切可能是偶然发生的,不仅野蜂的飞投是偶然的,锯回树段也可能出于兴趣,但是,只要这个过程一经开始,在多次重复中,野生蜂转化为家养蜂这个重大飞跃,总是会在客观上以及人类的认识上,达到完成的。

     第一个把野蜂居住的树段锯回家来的人,或者第一个发现迁来家中的野蜂可以和人类和平共处的人,如果我们知道他的名字的话,在人类的养蜂史上,是应该大书特书的。因为,所谓养蜂,正是从这里开始的。不过,尽管有这样的历史功绩,这时的家蜂,严格地说起来,同野蜂是没有任何区别的。为什么没有区别?我们试着设想一下,人们发现野蜂的巢穴的时候,为着取得蜜蜡,往往要破坏蜂巢;破坏了蜂巢,这群蜂也就完蛋了。对于居住在被锯下的树段中的家蜂,或者是对于迁居入人家的墙洞、柜、橱中的家蜂,人们难道能够不破坏蜂巢而取得蜜蜡吗?蜜蜂用自己分泌的蜂蜡做成的巢脾,浑然一体地粘贴在它们所居住的巢穴里,不管树洞、墙洞或者柜、橱,巢脾都同顶部、四壁连成一片,而蜂蜜就藏在巢脾中,不破坏顶部或四壁就无法取得蜜蜡,而破坏了顶部和四壁也就同时毁坏了蜂巢、毁灭了蜂群。如果是作为游戏,锯回一段居住蜜蜂的树段,放在屋前,看其飞进飞出,自然是很有趣的,但是,如果是为了取蜜,锯回树段同破坏树段,又有什么区别呢?

     可以设想,最原始的养蜂取蜜,除了设木器以引蜂来投外,可能正是锯回树段,而在取蜜时都得破坏掉它。这里有一个所有权问题。一兔在野,众人逐之;一兔在手,名分已定,再也没有人动它的脑筋了。山林间的野蜂,人人得而取之,锯回家以后,所有权定了,别人不好垂涎了。最初的野蜂、家蜂之分,实际上只在这个意义上,而不在驯养的程度上的。

     现在我国某些偏僻的农村中,养蜂取蜜的情况,还留有这种原始的痕迹。养蜂所的萧洪良同志,告诉我以他不久前在陕西某些偏僻山区所看到的较原始的养蜂取蜜情况。陕西的老式养蜂,自然养的是中蜂,蜂群是养在窑洞里的。应该说,窑洞作为蜂窝,冬暖夏凉,很类似野蜂所居住的岩穴或土穴的条件,是很不坏的,比用木头做成蜂箱放在露天里好,这个问题不予详细讨论了;这里,我们只说这种老式养蜂方法的落后的一面。窑洞是封闭的,蜂群安放进洞后,前面用木板或泥土封好,只留小洞供蜂出入,不到取蜜时绝不开启。这样,对洞内的蜂群,就无所谓管理了。全部管理工作就在于,春天,当洞中的蜂群壮大以后进行分蜂,分蜂群飞到洞外某个地方结团时,把蜂团收下来放入另一窑洞,如是而已。

     那末,收蜜怎么办呢?在我们的观点看来,就更为奇特了。本年分蜂出来的新群是不收蜜的;只收积蜜较多的两年以上的老群中的蜜。至于如何判断洞中蜂群积蜜的多少,这一点,养蜂的人们是有经验的,用手指弹弹窑洞的土壁,听声音就能瞭若指掌了。好象瓜农用手指弹弹西瓜就能知道是否熟了一样。怎么收呢?在晚上,打开窑洞,连蜂带脾,全部铲入一个布袋中,加以轻度挤压。第一次挤压下来的蜜,颜色是白的,叫做白蜜。白蜜挤完了,里面的蜜蜂也差不多全部呜呼哀哉了。于是用木棒把布袋内的全部巢脾、蜜蜂、蛹、幼虫一起捣得稀烂粉碎,然后再重重的挤压一次,这样挤压出来的蜜,实际上是除了残渣不能通过布袋以外,其他是什么都有了,颜色也较第一次挤压取得的蜜变深了,所以叫做红蜜。一般认为,白蜜质量高一些,红蜜是次等品。

     应该说,这种毁巢取蜜、也可以称之为杀鸡取卵的方法,在老式养蜂、无法打开蜂巢检查的情况下,不失为一种淘汰蜂群的方法。因为两年以上的蜂群,巢脾较为陈旧,容易滋生病虫害,索性连根拔掉,从养蜂者的利益来说,虽然消灭了若干蜂群,但也同时消灭了可能蔓延滋长的某些病虫害,在有所失的同时也还是有所得的。至于蜂群的来源问题,老式养蜂分蜂群较多,一年间,一群有时要分成两三群、三四群,山区野蜂也多,是不太成问题的。

     为了不毁坏蜂巢,不毁灭蜂群而取得蜂蜜,就必须把蜜蜂的居住条件加以改造,这样,就出现了最早的人工蜂巢。

     最早的人工蜂巢总是要包括两个特点:第一个特点是,它是模仿野生蜂巢的,这样可以不致改变蜜蜂的生活习惯,使其乐于居住;第二,它是可以打开、因而有利于人工管理蜂群的。

     野生蜂的蜂巢多种多样,然而可以大致分成两大类。一类是树段式的;另一类是岩洞、土穴式的。因而,最早的人工蜂巢也不出这两大类型。

     关于树段式。蜜蜂居住于树洞中时,它们在洞的顶端开始造脾,脾延伸下来,连着四壁,上部贮蜜,下部育子;四周贮蜜,中间育子。当存蜜增加时,它们就把脾逐渐往下造。因此,树洞的底部同巢脾是不相连的,而顶部和四壁则连着巢脾。最早养蜂并且毁巢取蜜的人们,想必是毁坏了大量的蜂巢,终于发现了蜂巢的这个特点,就是:底部同巢脾并不相连。那末,只要把树段的底部同其他部分锯开,一只可以自由开启的蜂巢就可以出现了。

     岩洞或土穴式的人工改造形式,其代表作就是窑洞。窑洞养蜂的原始取蜜方法前已说过,这里不再重复。那是一种依旧不能自由开启的窑洞,总要设法能够开启。怎么办呢?在洞口装一个木头门。但是这个办法也有缺陷,我们前面说过,蜜蜂造脾,是从顶上造下来并且连着四壁的,洞口开门,这木板门依然属于四壁之列,而不是底部,因而,蜜蜂的巢脾依旧有可能造得和木板门连接起来,依然不好管理。解决的办法是,在木板门内层,塞上一堆草,强迫蜂群把巢脾造得同木板门隔绝开来,以便随时打开木板门管理蜂群。 窑洞式的人工蜂巢,因为比较固定、呆板,好象后来的进展不大,大体上是老样子。北方的一种砖砌式蜂巢,似乎是来源于窑洞式。其特点,都是固定不动而有门可以开启的。

     树段式的人工蜂巢,逐渐转化为木桶、 ”篓等等各种圆形以至方形的蜂巢,或甚至是一日倒置的缸、坛;其放置方式也可由垂直放置(这是和野蜂居住在树洞中的情况相同)而转化为水平放置;等等。并且,由于同样可以在木桶顶端塞上稻草而使巢脾不连接于顶端,后来的木桶甚至从两端都可以打开。这种形式的灵活性大一些,变化也多端一些。

     总之,为着适应于人工管理,对野生蜂巢所作的唯一改变就是,至少其一端或一面可以打开。

     可不要小看了这一点点条件的变化,有这个变化同没有这个变化确实是大不相同的。人类于是可以随时打开蜂巢,向蜜蜂索取它的宝贵产品了。取蜜的手续也很方便,因为按照习惯,蜜蜂总是将存蜜放在顶端和两边的。两边的蜜脾,只要用刀割下来就是了;顶端,麻烦些,但也不是没有办法,如果木桶的顶端可以开启,从顶端往下割,割到子脾为止,也是可以的。割掉的地方,只要外界有蜜可采,蜜蜂们又会逐渐添造起来的。这样就出现了一个至今仍在使用的特定名称:割蜜。割蜜二字,不了解这个过程的人们听了是会惊讶的,蜜是流质,怎么割呢?了解了割蜜乃是割取蜜脾的省略语,就爽然若释了。

     由于割蜜并不消灭蜂群,就有了一个防止被螫的问题。较普通的办法是,用烟驱赶蜂群离脾结团。也出现了一些特殊的防螫办法,例如王桢《农书》中就说:“割蜜者以薄荷细嚼涂手面,自不螫人。”

     割蜜以后的防饥问题,保暖问题都出现了,也解决了。例如鲁明善的《农桑衣食撮要》中说:“或蜜不敷蜜蜂食用,宜以草鸡或一只或二只,退毛不用肚肠,悬挂窠内。其蜂自然食之,又力倍常,至来春二月,开其封,止存鸡骨耳!”徐光启的《农政全书》中亦有类似记载,不过细玩鲁氏语气,喂给蜜蜂吃的是风乾生鸡,而徐氏则说“以嫩鸡白煮”后喂给蜂吃。好几本书都这样讲,可见这是民间固有的冬月喂蜂法。现在再也没有听说过喂鸡给蜜蜂吃的事情,好象这一古法已经失传了。不过我想,这办法还是有科学道理的,蜜蜂在秋末大量储存的是蜂蜜,只有少量花粉,蜂蜜是碳水化合物,但早春孵化第一代幼蜂时,还需要蛋白质饲料,所储存的花粉往往不足,而这时外界尚冷、不宜采集,这就常会造成老蜂的早衰和幼蜂体弱,喂鸡的办法是增加蛋白质饲料。鲁氏说,喂过鸡后的蜂群其“力倍常”,这倒不是凭空想象出来,以为人吃鸡有补益作用蜂吃鸡也是补的,看来还是先有事实后有概念的。自然,这要蜂蜜价格较贵才能合算,否则,收点蜜还不够鸡的价钱呢!

     清代郝懿行的《蜂衙小记》还谈到割蜜后的保暖问题:“割蜜时多在初冬,晚者乃在仲冬,割后必剉藁秸实其中,否则冻死矣!”这也说得很科学,蜂巢中多余空间越少,蜂群愈易保暖,消耗饲料也越少。割蜜以后,存蜜少了,空间大了,保暖所需要消耗的蜜反而多了,所以要缩小空间,填上保温物,增加保暖能力。现在蜂群越冬,仍旧是用的这个原理。

     总之,只要蜂巢的一端可以自由开阖,人类就可以管理蜂群了,可以打开蜂巢稍看一下蜂群内部了,养蜂的科学性也前进了一步。自然,只是稍看,细看仍是不行,因为巢脾连着四壁,不好动,只开一面,倒过来张进去,仍旧不免黑古隆通之感的。在我国,这一段时期留下的文献记录中,也出现了对蜜蜂生活习性的稍为细致的观察,这里不详细说了。这些成绩,都是应该记在蜂巢改革的功劳簿上的。只是平心而论,这个改革所得到的主要成绩,还不过是自由割蜜的方便。所谓养蜂的科学性的进展,也不外是和割蜜联系在一起的那些方面,还没有达到人类可以影响蜜蜂的程度。

     这确实是自然史中的一个奇特的现象,我们在前面说过,蜜蜂和其他家养动物不一样,如果说,大多数家养动物是人类从大自然夺取过来的,开始是强迫它们与人共居的,而蜜蜂,却往往是自己走来(飞来)亲近人类的。但是,在人类几千年的历史中,经过世世代代的聪明、勤劳的脑和手,曾经改变了多少动物的性格,却始终改变不了小小的蜜蜂。狗的祖先是狼,但狗的性格和狼相去远矣,你试把哈巴狗同狼联系在一起想想看。家鸭的祖先是在天空中自由飞翔的一种野鸭,但是,在家鸭的后代中,甚至出现了象北京填鸭那样雪白的、连走路都好象要人搀扶的特异品种。更不用说奶牛同野牛之间的距离了。然而,蜜蜂呢?驯养在老式蜂巢中的家蜂,我们简直不大容易找到它们同野蜂之间的区别。是的,的确不大容易找到!春天到了,采蜜、采粉、繁殖,蜂巢住满了就分蜂;秋天来了,贮蜜、培育越冬幼蜂、停卵;冬天来了,结团、过冬;明年春天重来一次,周而复始;居住的环境不满意了,飞逃。这一切,野生蜂同家养蜂之间几乎是没有任何区别,或者,甚至把“几乎”两个字,换成“完全”两个字,也不算夸张。你惹了它,它就刺你,家蜂是如此,野蜂也是如此,又没有区别。家蜂和野蜂之间的没有区别。甚至已经到了这样的程度,某一群家蜂,分蜂分出了新群,或者由于对居住的环境不满意而飞逃出去,到了山林当中,就自然成为野蜂;反过来,被从山林里捉回来的一群野蜂,或者被人们用箱、桶引诱过来的野蜂分蜂群,也就理所当然地被人们看成是家蜂。似乎野蜂和家蜂之间的真正区别,只在于居住地点和所有权的问题,其他任何区别都是没有的。我们前面说过,在我国,从最严格的考证的观点上说来,野蜂被人们家养,至少已经有一千五百年以上的历史了,一千多年的驯养,人类竟是不能一丝一毫地改变蜜蜂的性格,甚至在体型方面也看不出家蜂同野蜂之间的区别,这不能不算一件使人们思索起来觉得惊讶的事情。

     这一切是怎么造成的呢?别的家养动物在千百年的饲养中,发生了那末大的同它们的祖先不相同的变化,为什么蜜蜂独独是一个例外呢?达尔文在《动物和植物在家养条件下的变异》中曾经讨论过这个问题,他认为,关键在于,其他动物大都是由人们喂养的,而蜜蜂则是自己喂养自己,这就形成了蜜蜂在保持自己原有性格和体型方面的顽强性。

     生物的食料、营养以至环境会影响到生物及其后代,这是一个非常有趣的问题。我们可以举出一个比较有代表性的例子来。有一种长臂虾,当它生长在淡水中时,每次产卵产二十到二十五个,卵较大,直径一点三到一点四毫米,孵出的幼虾,形状十分接近子大虾,但是,当它生长在半咸水和海洋中时,则每次能产一百个至四百五十个卵,卵较小,直径零点七到零点八毫米,孵出的小虾是一种水蚤体幼虫,形状不象大虾,这种水蚤体幼虫需要经过一系列变态后,才能变成大虾,并达到性的成熟。仅仅是因为所处的水的淡咸不同(自然还包括食料的不同),产卵的数量以及后代的形状、生态都变样了。家养动物在接受人们喂养的条件下,随着人类的需要而改变食料和环境,经过许多世代的积累以及人类对它们的定向培育,后代的变化常常达到使人吃惊的程度,例如各种观赏鸽的祖先都是岩鸽,可是,球胸鸽、扇尾鸽以及五彩缤纷的中国鸽,同它们的祖先岩鸽的区别,实在是不可以道里计的。但是蜜蜂不一样,它们在黑暗的蜂巢中形成了一个自己的独立王国,顽强地保持着自己寻找花蜜、花粉的习惯,如果没有蜜粉源,它们就会飞逃到有蜜粉源的地方去;而我们人类的需要蜜蜂,不是为了吃蜜蜂,却正是为了它们能够采蜜,因此,蜜蜂的这个顽强地保持自己生活习惯的做法,也就是人类所能够接受的了。双方虽然没有订过契约,然而却有默契。这一切,正是蜜蜂在多年的家养条件下仍旧保持它在野生情况下的性格以至体型的根本原因。也许还有一些造成这一切的次要原因,例如雌雄蜂的交尾在空中,人类在相当长的时期内无法对此进行控制和影响之类。

     自然,这只是说的生物学上的原因,就我国来说,养蜂事业的生产水平和科学水平发展迟缓,还有一个更重要的社会原因,就是长期的封建社会束缚了农业生产和农业科学的发展。

     从世界范围来说,这种养蜂科学水平低下的状况,也是近代才改变的。改变的一个重要标志就是:新式活框蜂箱的产生。

     新式活框蜂箱,较之蜂桶、窑洞之类的老式蜂巢,有两个重大的改变。第一,原来粘在巢顶和墙壁上的不能移动的巢脾,现在,在每张巢脾的四周,加上了一个木头框子。木头框子是长方形的,因而就迫使蜜蜂将圆形或椭圆形的巢脾也改成长方形。木头框子上梁两端有伸出来的框耳,可以随意搁在蜂箱里。于是,原来固定在蜂巢内的巢脾,现在因着加了一个木头框子的作用,变成活动的巢框了。故曰:活框。其二,因着巢脾的由死变活,原来从下面开口或侧面开口的、不方便于检查蜂巢内部的办法,也改了,改成从上面开口,用一个箱盖;巢脾既不是粘连在巢顶上,实行从上面开口的办法就毫无妨碍了。休要小觑了这两个变化!有了这点变化,老式蜂巢就飞跃而成为新式蜂箱。老式蜂巢的黑暗王国,现在可以阳光普照了。人们的观察本来不能随意进入老式蜂巢的黑暗王国,现在,随时可以开启箱盖、打开蜂箱,随便提取哪一张巢脾,随意了解蜂巢内部的、原来向人类封锁着的秘密,随时改变蜂巢内部的安排部署。使其适应于人们管理的需要。这样,人类就获得了观察和了解蜜蜂生活、观察和了解蜂群内部的生活规律的初步自由,同时也就获得了影响蜜蜂的初步自由,因而,也就获得了改变蜜蜂的性格,使其按照人们的意志定向发展的初步自由。

     蜂箱是由俄国的养蜂家首先发明、并且在西方得到了传播的,因而,在若干科学文化比较发达的西方国家内,对蜜蜂的科研有了较大的进展,若干西方蜜蜂的品种,也在选优和定向发展上,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例如意大利蜂,在产卵力、性情温驯、产蜜量等方面,已经比较合乎人们的需要,因而在某种程度上说来,可以说是一个比较驯化了的蜜蜂品种了。可是,惭愧得很,我们国家的中蜂还提供不出这样的驯化了的品种来。在我国辽阔的土地上几乎到处存在的、土生土长的中华蜜蜂,在这个大的中华蜜蜂的总品系中,又有着许多、或者说是可能有着许多由于地理环境的区别,而造成的若干品种上的差别。惭愧的是我们不但拿不出一个可以。说是驯化了、在某一方面特别符合我们人类生产上的要求的蜜蜂品种来,甚至连家底子还没有彻底摸清爽。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在我国,家蜂长期地保持着野蜂的原始状态的这个情况,却意外地带给我国今天的山林地区农民以一个特殊的好处,就是,可以不花成本或者只花极轻微的成本,办起一个蜂场来,而一当蜂场办起来之后,其收入,对于山区农民来说,却是颇为可观的。

     无本而万利。有这样的事吗?

     为了作为对比,我们先说一说建立意蜂场的事情,意蜂的产量高,因而产值也高,这是养蜂界人所共知的事情。我听到的比较高的数字是,上海市郊亭新公社蜂场,他们养意蜂的最高产值是,某先进生产者,一个劳动力,全年养蜂为公社提供纯利润九千九百元,这是不是养蜂的最高产值,或甚至是相同条件下农业生产上一个劳动力所能提供的较高产值,我不得而知,但反正产值是很可观的。当然,一般的生产水平没有这么高。问题在于,养意蜂的成本也高。一箱意蜂,连箱具,目前价格大约是一百元左右,建立一个五十箱意蜂的蜂场,成本就要五千元。另外,意蜂由于产卵力特强,需要在全国范围内追花夺蜜,这就需要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的转运,增加大量的成本开支,加上办蜂场的钱,就要上万罗!而且还要掌握全国各地蜜源植物开花流蜜的情况,这是一项很不容易掌握的、复杂的技术。还有,如同一切驯化了的动物一样,意蜂对若干病虫害缺乏抵抗能力,例如,对蜂螨的寄生就无力抵御,又需要掌握防治病虫害的技术;等等。

     但是养中蜂呢?蜂种就在山林里,只要动脑筋,就能取到手。技术呢?要一些,不太复杂。本来野蜂在山里,没有人管,也照样活下去了嘛!蜂箱、蜂具呢?砍点木头,自己可以做嘛!这是山区特有的有利条件。产量产值呢?自然一般不如意蜂。人家经过许多年的选种,我们是原始蜂种,不如人家,自在情理之中。但是不花或只花极少成本,这点好处,正好适合于我国山区农村经济水平的现状。从实际出发,这比养意蜂可行得多。

     在某种意义上来说,意蜂和一些其他产量较高的西方蜂种,也是一些娇蜂。例如,有的意蜂一旦在某个地方住定下来,在外界没有蜜粉源的时候,往往是宁可饿死,也不肯飞逃到有蜜粉源的地方去。这种性格,很老实,当然也很适宜于人们的管理,但是一旦离开人类,它们也就活不下去了。中蜂则不然,一旦蜜粉源情况不佳,它们就会全群飞逃。这自然,管理起来很麻烦,弄得不好就逃掉了,但是它们自己能够照料自己。就象家鸡和野鸡的区别一样,家鸡在某种程度上是为了人类而活着的,离开了人类,或者恢复野性而生存下去,或者完蛋,二者必居其一;而野鸡是为它自己活着的,它的一切器官和行动都是为着照料自己的。但是,单讲生物学还不行,生物学终究还是要打上历史的、时代的、环境的烙印。在某些山区的条件下,农民宁可饲养类似野鸡的家鸡。一九六五年我在新疆的时候,曾经拜访过一个哈萨克民族的公社,公社领导上向我介绍的他们某些山区牧民生产队养鸡的情况,就是什么书上也没有写到过的。他们在春天,全队牧民都要带着牲口出去放牧了。原来的居住点养着鸡,怎么办呢?好办。这种鸡是一种生活条件上和野鸡差不多的鸡,会飞,能上树,自己找食,总之,没有人喂养也能活。把蛋积起来,全部孵成小鸡,待得小鸡长到可以自己照料自己的时候,老鸡全部杀掉,小鸡全部放掉,让它们在山里自求多福,养鸡的主人们随着牲口放牧远征去了。到秋后回来,围山抓鸡,大约失掉一半,还能留下一半,就是说,放一千只小鸡,还能抓回五百只老鸡。这自然也蛮合算了。在那种半游牧的生活中,你说,如果他们想吃鸡,还能有什么其他的养鸡办法呢?养浦东鸡或者白莱克,笑话,秋后回山,连一根鸡毛也见不到了。自然,今后生产水平提高了,建立了固定的居民点,他们也会养浦东鸡或者白莱克的。向我介绍情况的公社领导人就有一个在各生产队建立居民点的远景规划。但在向我介绍的当时,要吃鸡的话,还是养点半野性的鸡,比较切实可行些。

     在我国现在农村、特别是山区农村的实际情况下,建立中蜂场的好处和理由,与上述的事情,也有类似之处。

     福建省南靖县南坑公社是出名的重点养蜂公社,那个公社的党委书记,就向我介绍过,他们公社原来穷到这样一个程度,整个公社,完全没有办一个企业,也拿不出办企业的钱。后来,就靠买了一些中蜂、收了一些野蜂,办起了公社中蜂场,开始是,以蜂场的收入扩大蜂场的规模,以后,又用蜂场的收入办起了碾米厂、家具厂、农机修理厂等,这些厂又有了收入,鸡生蛋、蛋孵鸡,公社手头也越来越活了。现在,公社每年企业收入有五万多元,算起来,蜂场收入也只有万余元,但是办这些企事业的本钱开始时都是从蜂场的积累来的。在当地的条件下,每年企业上有五万多元的收入,就算是一个相当富足的公社了,公社也有条件帮助下面的队添置各类机械化设备了。所以,讲完以后,这位公社书记下结论说,我们公社是靠养蜂的收入来建立一整套公社企业的,这一整套企业包括养蜂的收入,又支援了农业,我们走的是以蜂促农的路子。

     也许,这样说还嫌抽象了一些。以蜂促农,怎么个促法?我国中华蜜蜂的家蜂同野蜂基本上无大区别这样一个弊,在我国农村的怎么样的特殊条件下,又是怎么转化为利的?这些话,猛一听,简直有一点象是提倡落后,不讲出一点事实来,不从事实出发讲点道理,岂不该死?

     好在,我曾听到过不少基层的蜂场场长、生产队长讲过他们的办场史,有些办场史还是蛮能引起人们兴致的,那末,下面我们就来转述一段比较还能引人入胜的办场史,让他来代我们立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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