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蜂皇 发表于 2014-6-18 01:07:13

       ⑥中蜂怕热怕闷,但并不畏光
   中蜂怕热耐寒,原因是中蜂的发热效率高,经红外测温确定,中蜂个体的发热温度可达44℃。蜂群每消耗一克糖或者1.25克蜜,能产热4.18卡,同时需氧1.06克,即需要741立方厘米的新鲜空气,并产生二氧化碳和水。有资料认为,蜜蜂采集蜂蜜的三分之二,都被用来作发热能源消耗了。所以消耗高发热多意味着耗氧亦多,如果热量和二氧化碳不能及时得到传播扩散,巢温超过36℃时,幼虫能勉强发育成蛹,卵却不能发育成幼虫;长时间高温36℃以上,幼虫就会在封盖之前死亡。而封盖蛹会提前多至2日出房,且出房幼蜂有好多会卷翅。长时巢温超高,2脾蜂的蜂群也会造王台。所以巢温越高,蛹和蜂的需氧量必然越大。蜜蜂在30℃时的需氧量,比在0℃时增大300倍。蜜蜂的需氧量,还取决于蜜蜂的运动状态。活动的蜜蜂比静止的蜜蜂需氧量增加3.5倍,而积极活动的蜂(如运输蜂群时),则要增加64倍!而且巢温越高,蜂群扇风越严重,运动量越大耗氧量越多,形成恶性循环。新鲜空气中,二氧化碳的浓度为0.06%,蜂巢内正常的二氧化碳浓度为0.1%,二氧化碳的浓度增大时,幼虫、蛹和幼蜂会出现二氧化碳中毒的现象,轻则对幼虫、蛹和幼蜂的发育带来不良影响,育出的蜂吻短、不健壮,寿命短;重则蜂群出现麻痹抽搐昏迷以致全群死亡。
    之所以说中蜂怕热是其重要习性,一个突出明证就是:中蜂爱在新脾产卵和育虫。我们知道,白脾散热速度比深色脾快3倍以上,育虫区是蜂群的核心区,用新脾产卵育虫,是中蜂避免伤热的有效措施,是中蜂提高幼蜂孵化率健康率的绝招,而不单单是喜好那么简单。反观西蜂,为什么不喜欢在白脾产卵育虫,就在于白脾散热快,深色脾吸热储热性能好。这是中蜂西蜂的内在天性使然!大道至简,自然的天性从来都直接明了,不用任何修饰遮掩。
    散热排气良好,可以说是中蜂筑巢选址的重要条件,因为高热和二氧化碳中毒两样都会致命。相反,如果不影响到全群的安全,蜂巢见不见光其实无所谓。如果散热排气不好,即使蜂巢完全黑暗,也不见得对蜂群发展有多大的帮助。如果通风排气良好,蜂巢透光完全无碍蜂群的活动。之所以许多资料都说中蜂畏光,是源于蜂群对突然曝光的应激和警告反应,突然曝光对蜂群来说是一个重大的安全威胁,蜂群理所当然要作出强烈反应和应对。

海蜂皇 发表于 2014-6-18 01:08:55

   结语:《大家辩》之二的论点就发表到此,本来后面还有一些计算、箱型框型的选择、使用和养殖办法、照片等等,因涉及到与人共享的专利,公布这些等于公开了专利。由于专利证书到手还不到两年,朋友不赞成过早公开,在此特向各位专诚致歉!现在《大家辩》中的许多内容,已经涉及和引用了专利的不少根据和原理了,有心人明眼人举一反三,应该可以从中领悟到不少东西。并且该产品至今还未能满足公司内部发展的需要,所以没有外卖。再说这样单纯的几件、几十件的一锤子买卖,实质等于公送专利,一概不对外也省得落人口实,说《大家辩》是做广告。
      但有些东西还是可以说说的,借此可以令钟爱蜜蜂的有心人多一些借鉴,也特供现了不少眼的臆想揣摩专家继续跳梁:
      1、专利蜂箱材料主要有泡沫塑料不锈钢等组成;
      2、核心是巢框,可容有多达20多个巢框;
      3、仍然是方形箱,主体共由6部分组成;
      4、无盗,无病,无巢虫,从不飞逃;
      5、定地饲养不转场不饲喂,群势产量是本地活框的N倍以上;
      6、管理轻松,只要蜜源和环境允许,一人可养300甚至500群。

罗坑野山蜂 发表于 2014-6-18 09:01:09

{:8_203:}{:8_169:}

蓝光 发表于 2014-6-18 11:58:33

本帖最后由 蓝光 于 2014-6-18 12:00 编辑

看看我的照片,蜂胡子所挂之处毫无蜡渣废物,是中蜂自己清理得一干二净的,这些箱已经换了个把月了,依然保持整洁,他所推崇的“新型”蜂箱能否有照片显示呢?
我不反对做研究开发新产品,可是要的是好结果;也不反对专利制度保障发明者的利益,可它能垄断吗?能推广吗?注意这是2个相关的问题:垄断即排斥他人技术保密利益最大化。推广则专利费低廉如GN箱(龚老师甚至不用专利费做门槛),能否推广成功由市场和大众决定。结果是不甚成功(包括方老师的“组合框”),缺点是费时费力不利于生产,玩蜂者用着有趣,可蜂场大规模生产很麻烦,所以其成果有限未能普及。
再者他说的是:用了此箱,无虫无病,不用喂,不逃,简直神了!可能吗?天灾,气候,疾病,植被均可以对养蜂业有重大影响,他那是旱涝保收的“黄金屋”?是驴是马拉出来溜溜看?

挥挥手 发表于 2014-6-18 13:38:15

的好,长见识{:6_125:}

蓝光 发表于 2014-6-18 14:49:46

在此我也表明我的观点:学术之争不能带任何私人恩怨在内,可是LZ偏偏就是如此——把观点质疑看成为刁难,攻击,如果此说成立,那么我的动机是何为?为了荣誉,地位,金钱或待遇?或者是仅仅置你于死地?这都是不可能实现的事情,连“意欲何为”都搞不清楚的事我来做岂不是很徒劳?说到此相信大家基本明白:LZ的解释毫无道理,我们的目的只有1个,定论必然要接近真相,臆想只能是无验证的空谈。如果你的话题改为探讨,大家各抒己见,保留对对方的看法,那可另当别论,就不至于落到今天这样如此尴尬的地步,这是我对你说的真心话。

蓝光 发表于 2014-6-18 23:24:32

分析得很有道理,因为从LZ的片言只语中我们已经归纳出几条规律:1 嫌意标框又横又扁,那么就是又方又高的设计。2 嫌大了,那么就是小尺寸规格。3 是臭水横流的贫民窟,那么就是自动清理的带斜面箱底。4 符合中蜂往下做脾,那么就是又高又窄的堆叠。5 用不锈钢和泡沫塑料,那么是为了增强其强度和保温隔热且防止工蜂咬巢门的行为。至于蜜产量则有待于LZ的后续报道了,不知何时能见于公众?
其实益精蜂业和老哥的设计已经有过类似的小型箱,在老歪的庭院里我还将此类小框对比过意标框,从化框,结论是产蜜量不及上述2种规格,繁蜂稍快些,后来此箱转让给别的蜂友,就未能进一步对比实验,比较遗憾。

海蜂皇 发表于 2014-6-19 10:17:11

各位在上都已经看到了,《大家辩》中出现了两个不依不饶的发文者,先有丹溪心法扮做高人,刚看了前面小部分文字就反感本人的观点,但又无法提出什么论据反驳,只是武断揣摩我没有养过蜂并扣帽指我为赵括,我只回问一句“我养蜂40年了,不知丹溪心法今年贵庚?”自此以后,他就“逢中必反”。至于蓝光,有感于他深夜致问之意,我点名回了一段话说:“蓝光,我虽然打开论坛,但是在写东西呢,所以不能及时一一回答。有问题大家讨论,我不相信就这些东西就能服人,经过争论辩驳,有头脑的人自然清楚了,没头脑的浅薄自负之徒自然也暴露在大家面前了。”在此之前他无任何刺激或不敬的言论,与他原本是八竿子也搭不上的,哪知回话一出,他竟然连这段话所指的人、事都看不明白,还要自己“揽屎(事)上身”主动认领,从此结上梁子。这段时间小日本用“先扣帽抹黑再恶人先告状”的手法,往中国身上泼了不少脏水。岂知此法也被移用到《大家辩》上来。此后两人用一些自以为是的东西为标准,发了不少“真理化身”的东西,开始了旷日持久咬文爵字的“逢中必反”死缠烂打,誓要攻其一点不及其余,为维护自己说一不二的神圣地位,大有非要出口恶气不可的气势。可惜现实只认“面是别人给的,假是自己丢的”。两人提出一些连普及教材都不屑翻炒的东西,与我反主流的论点离题又何止千里?值得在这个论题上讨论和回复吗?浪费别人的时间等于谋财害命,见我不予理睬,两人自己就气得七窍生烟,后面的表演谁是谁非大家都看得很清楚了,无需我多言。
我发帖《大家辩》,是想与有水平有见识的人参与辩论,使我的认识可以得到斧正提高;如果以前没有人在这些问题上提出过质疑,我希望藉此引起大家的重视。从来没想过像有些人那样是来做老师,高高在上的去坐坛“解惑”,更与“传道”“授业”风马牛不相及,所以对一些谁都知道的基本常识和做法,不去答疑“解惑”。在过去的“老三篇”常识中打转,这不但偏离了主题,还有侮辱大家智慧之嫌。连我发帖的主题和基本意思都还搞不清,可见当时两位头脑已经气得发昏。我是发帖者,可不能乱了分寸,我要对其他想开拓思维视野的读者负责,不能跟胡搅蛮缠纠缠和较真,所以顶住干扰,坚持把我的观点和见地总结并发表出来。当然,我也是凡人一个,来而不往非礼也,所以不能脱俗也时有反唇相讥的文字相向。
其实两个连自己所在地都不敢公开、始终躲在阴影下的论坛笔名,不管多么有术,终归是有限。如果有一个把治虫治病、清箱调脾这些常识操作当作无上秘笈、有两框蜂就以为世界无出其右、一切以己为标只见自己脚趾头的人,你跟他较真又能怎样?还是公道自在人心,无欲无求自然无私无畏。不巧,不是对手却偏成了对头,累得别人天天苦心辩驳日日苦顶楼层。好在现在已不是“说你行你就行,不行也得行;说你不是就不是,是也不是”的时代了!
还得谢谢丹溪心法,辛苦检索并大力宣传有关专利。在此我好心敬告你丹溪心法,你还年轻,虽然检索出专利让你莫名兴奋,以为终于获得致敌于死地的一招了,我只怕你认为它简单得不外如此就按图索骥,仿造得不伦不类,到时赔了血本还骂专利的大街呢!因为如果有专利权的技术和发明就是专利文本所述那么表露无遗的简单、都能照本宣科去做,那专利文书就成了技术公告,专利就不成为专利了。还有,两位这么有能耐,也请搞个专利出来贡献给大家看看,为社会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跟我过不去有什么用呢!当然,假如这样做有钱领有得益的话又当别论。众所周知,激将法满大街有送,但我的做法的确养蜂轻松赚钱容易而有目共睹,所以知情者尝试做蜂王自然踊跃。等以后传开了,自然大白于天下,心急吃不了热汤圆,等着吧!
最后,如果因我在前曾言语影射过两位使两位感觉受到伤害,在此,我谨向两位诚心致歉,公开说声:“对不起”!

蓝光 发表于 2014-6-19 15:35:41

我就是在广西南宁的,以前和蜂友交流过蜜源地和蜂场的距离,我甚至将居住地发卫星云图与大家参考,有些文章还保留在论坛上,如你有兴趣不妨一看。
不过我总觉得你的主观臆想太带个人成分,养蜂业如同其他养殖业一般,都是利用生物资源来为人类服务。可你是仅仅将中蜂拟人化的溺爱,什么“奴役”,“暴虐”,“黑社会”,“贫民窟”,好像它是在水深火热中挣扎,待你来拯救似的,且把自己的主观臆想当做对中蜂进化论的依据,没有任何验证过程就说成是定论,实在难以服众,可提出质疑又不做任何回应。在此我倒想问问:到底是谁在扮演“祖师爷”的角色。说是辩论却又不做回应,别的蜂友被你的华丽辞藻所迷惑时也许你会有唯我至上“一览众山小”的感觉,一旦真正有观点不同者之质疑,你这不回应只能产生负面效果:无礼,无知,前者是对质疑者的蔑视,后者是你不能自圆其说。再加上用讽刺语言来回应,这实在不是一个探求真理的学者所做之为,所以我能够说你连唾面自干的风度都没有。
那么既然你的专利成果已经出来了,那不妨发表一下总可以吧?无需用照片透露“专利”,数据即可,能否发表呢?
比如我仅有的3箱实验群,从2月份的3,4,6框发展到如今的7,8,10框,打了4次蜜,累计超70斤,这是养中蜂者都会认为是很正常很保守的产蜜量了,可也是在蜜源稀缺的市中心里的最好效果了,远胜过格子箱,三峡桶杀鸡取卵式的产量,这就够了。
你能否将在新式箱的饲养下之产蜜量报出来,做到以理服人呢?
和你对着干对于我们没有任何好处,前面已经说得明明白白,就不要再去斤斤计较了,做到实事求是不难吧?对否?

海蜂皇 发表于 2014-6-19 15:37:27

恭喜你丹溪心法,能有20几篇专利,能不能公开一个给大家看看?

蓝光 发表于 2014-6-19 16:40:32

你的专利资料里有一个错误的描述:除了濒死的工蜂,蜜蜂是不会在箱底停留的。这个结论是错误的,也导致你对中蜂蜂箱里的情况之绝对化假设——弱群是没有接触箱底,可强群是分布在箱的任何一面包括箱底,一旦如此它们即开始全面清理箱底,所以说中蜂不会清理箱底是非绝对化的,我的照片有很清楚的证明。当然弧形斜面加速了箱底杂物的流动,对于蜂群是有好处,可是在强群的情形下平底箱清理完全不是个问题,有养蜂者将箱底后侧用砖头垫高前倾,也能有效这是以前所报道过的,仅此一点你的新型箱的实用效果也被打折扣了。
还有你将中蜂自动清理病,死蜂特征是太绝对化了,说成是中蜂唯一的,可是在自然界里几乎所有的蜂类,蚁类都会有同样特征,拿这来当结论真实令人怀疑你到底是否全面接触过蜜蜂?所以你的论点里通篇都是诸如此类的以主观臆想先入为主的做法,的确很难让人有所认同,不吐不快,一旦质疑之声发出,你又来个“顾左右而言他”了难道辩论就是如此有始无终的结果吗?除了躲避,就是讽刺来回应吗?实在不解!

蓝光 发表于 2014-6-19 17:07:58

此后两人用一些自以为是的东西为标准,发了不少“真理化身”的东西,开始了旷日持久咬文爵字的“逢中必反”死缠烂打,誓要攻其一点不及其余,为维护自己说一不二的神圣地位,大有非要出口恶气不可的气势。可惜现实只认“面是别人给的,假是自己丢的”。两人提出一些连普及教材都不屑翻炒的东西,与我反主流的论点离题又何止千里?值得在这个论题上讨论和回复吗?浪费别人的时间等于谋财害命,见我不予理睬,两人自己就气得七窍生烟,后面的表演谁是谁非大家都看得很清楚了,无需我多言。

瞧瞧这些话,是否是一个探求和论证的学者之所为?把学术之争引申为攻击,表演,你就是如此领会的吗?那我们又收获了什么?

0k...... 发表于 2014-6-19 19:04:31

      向各位蜂老大问好!好不容易看完这15页。我是5月18号才弄来4窝中蜂来养,其中的脾和框都是老的,6天前邻居养的摇蜜了,对我说封盖的也可以摇,当时提出其中一框脾时看到这一框脾巢被啃掉三份之一,邻居说这脾老了里面有虫子。我之前虽听闻但是不怎么信,邻居抖去成蜂,拿去平放晒太阳,不久有两条虫子爬出来,我想就这两条虫子也没那么严重吧。隔天我闲着没事拿刀削去巢蜡,削到木框边时发现事大了,巢虫都钻在框木中,框的三条边大约钻了20条巢虫,有的深深钻入框木中。同箱的脾也应该有虫子吧!
   自己经历了才明白,经历经验怎样表达让大家明白哟?

补充内容 (2014-6-20 07:18):
谢谢!学习了。

海蜂皇 发表于 2014-6-20 15:51:29

蓝光,如你在南宁,有机会我到你处,大家面谈。我再在网上说下去,朋友已经不依了。
再有,“唾面自干的风度”,应该是比丐帮帮主登基的“唾衣自干”更高级的礼仪了。这两种我都不认可,更不认为那是风度。特别是唾面自干,我无欲无求,一个正常人当然不会容忍如此侮辱,这是人之常理。能够做到唾面自干,那是圣人的圣人,是不是?
到时,怎样联系你呢?

海蜂皇 发表于 2014-6-21 11:07:07

收到,谢谢蓝光的欢迎。争取7月成行,不然要排得很后了,南宁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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